临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海南浩来危废资源收集与暂存项目进行的公示
****建设局拟对**浩来危废**收集与暂存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浩来危废**收集与暂存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县**镇行政路142号
邮编:5718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浩来危废**收集与暂存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县**镇西田村双龙工业区**物流城内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在**仓储物流总汇租赁一间占地面积为1623.3平方米的厂房,主要进行回收和暂存危险废物,不涉及加工和处置。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该项目《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环境现状调查与环境影响分析基本合理,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环境可接受。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项目主要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仓储项目,不涉及拆解、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的规定,凡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且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禁止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周边企业为运营中的仓储物流仓库,项目位于**省**县**镇西田村双龙工业区**物流城内,西侧125m与龙力路相邻,交通便利,方便危险废物运输,为建设本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与“三区三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A-2-08》、**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相符合。 因此,本项目已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用地手续符合当地发展要求。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无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无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标准;硫酸雾、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本底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中的限值要求;铅和汞的本底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2环境空气污染物其他项目浓度限值和表A.1环境空气中镉、汞、砷、六价铬和氟化物参考浓度限值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厂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头铺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土壤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环境风险控制: |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设置专人负责危废品管理,定期对危废品贮存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强化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操作人员的上岗前的培训,定期检查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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