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县**乡鹅湾至**乡**村段路面改造工程及G228 **县溪南镇德土鼻至**乡鹅湾段路面改造工程
补遗书第(1)号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3.4.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形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人可以根据****交易中心的规定相应增加多个账号): 招标人指定帐户:****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联社 账 号:906********100********00000529 2.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获准对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省公共**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 注:①不接受纸质保函。 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超过1000万元的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对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缴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
更改为:
3.4.1 |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其他内容若与本条款有抵触的,以本条款为准)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所有投标人均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形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银行帐号(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银行及账号如下(招标人可以根据****交易中心的规定相应增加多个账号): 招标人指定帐户:****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联社 账 号:906********100********00000529 2.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由获准对接**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金融机构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省公共**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以及在电子保函文件中应有担保人对电子保函真实性和承担责任等的承诺、查验保函网址。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 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 注:①不接受纸质保函。 根据《****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超过1000万元的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对试行****政府投资项目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足额补缴/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