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金竹至**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4〕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石柱县金竹乡、**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一标段:本项目路线起于金竹乡场镇入口,经小湾子、河坝、沙坝、下司、百湾、杨树林、茶园、倒洋坝、**村、阳光村,止于**乡场镇,一标段为K67+230至K72+730,长度5.5km。项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均采用7.5米,车道宽度2×3.25米,土路肩2×0.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二标段:本项目路线起于金竹乡场镇入口,经小湾子、河坝、沙坝、下司、百湾、杨树林、茶园、倒洋坝、**村、阳光村,止于**乡场镇,二标段为K72+730至K78+604,长度5.877km。项目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度均采用7.5米,车道宽度2×3.25米,土路肩2×0.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约4938万元;二标段约525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 工期要求:一标段:360日历天;二标段:3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项目划分: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只能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南宾镇人民街8号 | 地址: | **市**区回兴街道银梭路19号3-3号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591 | 联系电话: | 177****118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金竹至**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县正迅****公司 | ****银行石柱支行 | 450********100********540 |
**县正迅****公司 | ****银行石柱支行 | 955********10584401 |
**县正迅****公司 | **银行石柱支行 | 760********1140561-340 |
**县正迅****公司 | ****银行**石柱万寿支行 | 318********006********05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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