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25年-2026年全省九地市非无线网监理工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公司2025年-2026年全省九地市非无线网监理工程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人为****、****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公司2025年-2026年全省九地市非无线网监理工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 | 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额度不含增值税(万元) | 实施区域 |
标段一 | 非无线网监理服务(不含土建和无线网) | 1 | 170.00 | **市全域 |
**市全域 | ||||
**市全域 | ||||
**市全域 | ||||
**市全域 | ||||
标段二 | 非无线网监理服务(不含土建和无线网) | 1 | 202.00 | **市全域 |
延边州全域 | ||||
**市全域 | ||||
**市全域 | ||||
合计 | 2 | 372.00 | 全省九地市(州) |
1.2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1个。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不限投、不限中。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最高投标限价折扣:58%。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建设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3人员配备要求
各个地市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不同地市人员不得复用,复用人员不予计取。
注:须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监理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12个月的社保相关证明等(如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提供****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否则不予记取)。
2.1.4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至今同类业绩一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
1)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01日8时30分至2025年01月07日16时3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3.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227188,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7929/010-****7880,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
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普天路528号
邮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431-****17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自由大路4848号北方大厦401室
邮编:130000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卓晓锋、李伟、李岩、曾辉、孙旭
联系人:曾辉\孙旭
联系电话:175****5935\150****8315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号:311********72433440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异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9****4091
9.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局实施监督。
招标人:****
****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