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区嘉美一二期、涪江苑小区与金石苑东**等2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信改造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流标公示
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公司“**区嘉美一二期、涪江苑小区与金石苑东**等23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信改造工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 采购内容:5个老旧小区技术服务采购。本次预计采购****200元(含税,税率6%),分为2个标包,标包1:广电网络改造技术服务:预估含税****050元;标包2:移动网络改造技术服务:预估含税****150元;
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流标原因
标包1应答供应商和标包2应答供应商均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中标包1供应商应答文件项目名称存在前后不一致、未完全提供资格要求资料;标包2供应商应答文件未提供资格要求资料。
三、公示期: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共5天。
四、本公示仅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portal/inde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9****9399
联系人:叶女士
邮箱地址:****@qq.com
招标人:****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