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2MA3C78TC6Y | 建设单位法人:张效伟 |
姜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黄河三角洲****示范区丁庄街道广清路以**台崖村以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脱硫及废水处理改造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黄三角农高区 **省**市黄河三角洲****示范区丁庄街道广清路以**台崖村以 |
经度:118.66556 纬度: 37.24431 | ****机关:黄河三角洲****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20 |
东环黄农高分建审〔2020〕00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2MA3C78TC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2MA3N4QWD65 | 验收监测单位:**泰熙****公司 |
****0306MA3P7H0N8C | 竣工时间:2023-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21 id=9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亚硫酸钠5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亚硫酸钠5000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脱硫废水进入中和罐,加氢氧化钠进行中和,边加氢氧化钠边搅拌,迅速达到饱和状态,中和后的饱和液通过泵入高位槽,进入蒸发釜进行蒸发工序,边蒸发边搅拌,加速水蒸气蒸发。蒸发冷凝水收集。蒸发后的饱和液结晶,结晶出亚硫酸钠。结晶后的母液通过吸滤槽过滤出固体和母液,固体去干燥工序,母液回用于中和工序。结晶后的固体通过干燥系统,去除水分,干燥后的固体通过振动筛,呈分离状的粉末,避免粘连在一起。干燥系统废气引入旋风除尘器中回收净化后排放;振动工序在密闭的振动筛中进行,粉尘不会外排,仅在进料口产生少量粉尘,采用负压进料,进料废气引入旋风除尘器中回收净化后排放。经干燥后的产品通过输送机至成品料仓。 | 实际建设情况:脱硫废水进入中和罐,加氢氧化钠进行中和,边加氢氧化钠边搅拌,迅速达到饱和状态,中和后的饱和液进入高位槽后泵入储罐,再进入二效蒸发器进行处理,蒸发后的结晶进入离心机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液体打回至二效蒸发器再次进行处理,分离出的固体经包装后当作产品售出。 |
二效蒸发系统替代干燥系统,不再建设蒸发釜及振动筛设备进行分离,采用离心机进行分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干燥系统废气和振动筛进料口废气负压收集后由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沉淀池进行水浴除尘,处理后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饱和液储槽、吸滤地下槽、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度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不涉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主要为收集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未新增废气排放口;不涉及生活污水的产生;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蒸汽冷凝水经****电厂使用,不外排;未新增废水排放口;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垃圾;饱和液储槽、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拉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度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降噪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蒸汽冷凝水经****电厂使用,不外排;不再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吸滤地下槽沉淀物;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贮存,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直接拉运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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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监控浓度限值” | / | 482 u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基础减振、隔声降噪 | 53.4~57.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饱和液储槽、吸滤地下槽、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度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未新增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垃圾;饱和液储槽、沉淀池沉淀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拉运处置,不在厂区内暂存。固体废物在厂内的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度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12025-2012)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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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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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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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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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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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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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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