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神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9万吨高纯颗粒硅粉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890533T | 建设单位法人:马瑞萍 |
马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自治区**市****工园区展业**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生产9万吨高纯颗粒硅粉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园区展业**侧 |
经度:109.****78611 纬度: 40.****925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2 |
包环管字150203〔2022〕0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2-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50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890533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广炫****公司 |
****0291MA0Q1KBT8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91MABRB52831 | 竣工时间:2024-02-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址为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4phD7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9万吨高纯颗粒硅粉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9万吨高纯颗粒硅粉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的运输和储存、金属硅粉颗粒生产工序、金属硅粉颗粒包装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的运输和储存、金属硅粉颗粒生产工序、金属硅粉颗粒包装工序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运营期生产过程及原辅材料、产品的堆放均须在全密闭厂房内,避免扬尘污染。 运营期破碎、筛分及包装产生的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园区管网收集后;****处理厂统一处理。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噪声 优化噪声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声、减震等防护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对一般固体废物须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运营期生产过程及原辅材料、产品的堆放均须在全密闭厂房内,避免扬尘污染。 运营期每条生产线原料仓(部分)、皮带给料机(部分)、破碎机(部分)、提升机、给料机、振动筛、回料机、料仓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进入各自的旋风+布袋除尘器(MF001、MF002、MF004、MF005、MF007、MF008)进行处理后经各自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1#、2#生产线原料仓(剩余部分)、皮带给料机(剩余部分)、破碎机(剩余部分)工序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MF003)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3#、4#生产线原料仓、皮带给料机、破碎机工序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MF006)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5#、6#生产线原料仓、皮带给料机、破碎机工序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MF009)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共设置6根排气筒、9套旋风+布袋除尘器)。由检测报告知,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 废水,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园区管网,最终排入******公司****处理厂****处理厂处理。由检测报告知,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 已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已做重点防渗,2mm厚**度聚乙烯(HDPE),渗透系数≤10-10cm/s;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区已做简单防渗,地面已做一般硬化。 噪声,设备为低噪声设备,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设置基础减震,由检测报告知,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吨包袋、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完整的原料吨包袋重新利用,废吨包袋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机器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新鼎****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均经过合理的处置。 |
增加3套旋风+布袋除尘器。提高废气治理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供暖 冬季供暖采用清洁能源,不得**燃煤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供暖本项目冬季生产厂区不供暖,办公生活区采用电供暖。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0648 | 0 | 0 | 0 | 0 | |
0 | 0 | 0.29 | 0 | 0 | 0 | 0 | |
0 | 0 | 0.0128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5917.56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06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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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负压管道+旋风+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 负压管道+旋风+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1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42×10-2kg/h;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2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8.05×10-3kg/h;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3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17×10-3kg/h;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4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4×10-2kg/h;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5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36×10-3kg/h;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排气筒DA006监控点的最大浓度值为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40×10-2kg/h;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噪声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声、减震等防护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标准 | 设备为低噪声设备,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设置基础减震 | 厂界四周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5-58.9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6.7-49.8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分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集中处置;对一般固体废物须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清运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吨包袋、废润滑油、生活垃圾,完整的原料吨包袋重新利用,废吨包袋作为一般固废外售;机器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新鼎****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园区供电管网统一供给。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园区供电管网统一供给。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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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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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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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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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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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冬季供暖采用清洁能源,不得**燃煤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冬季生产厂区不供暖,办公生活区采用电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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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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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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