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新重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新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013656Y | 建设单位法人:张延农 |
张大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开发区先锋东路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先锋东路99号 |
经度:117.36022 纬度: 39.1008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5 |
津丽审批环【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013656Y003P |
2024-08-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013656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3MAD81B2F9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1********7283019 | 竣工时间:2024-09-10 |
2024-09-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6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6tr7qo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4条电镀铬生产线和前处理工序及1条退镀线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条电镀铬生产线和前处理工序 |
“**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实际分阶段建设、分阶段投入生产。目前,“******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已建设2条镀铬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淋洗润湿、电镀、清洗等 | 实际建设情况:淋洗润湿、电镀、清洗等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项目有组织排放源共设1根排气筒,镀铬生产线采取封闭形式,仅留管件进、出口,产生的废气经封闭管收集后,经**1套“格网回收+还原吸收法”处理,由**1根16m高排气筒 P1 排放。P1排气筒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排放浓度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限值要求。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清洗槽废水、润湿槽废水、镀槽废液、退镀槽废液、退镀槽清洗废水、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其中清洗槽废水与润湿槽废水一同回用于镀铬槽,镀槽废液、退镀槽废液、退镀槽清洗废水、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粪污定期清掏。项目实施后不外排废水。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项目厂界北侧、东侧、南侧与别的企业厂界相连,西侧厂界处昼间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产生的槽渣、废滤芯、废添加剂桶、废抑制剂桶、铬酸酐原料桶、废硫酸桶、镀槽废液、退镀槽废液、退镀槽清洗废水、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砂布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内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第一阶段)有组织排放源共设1根排气筒,镀铬生产线采取封闭形式,仅留管件进、出口,产生的废气经封闭管收集后,经**1套“格网回收+还原吸收法”处理,由**1根16m高排气筒 P1 排放。根据验收监测数据,P1排气筒排放的铬酸雾、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相关限值要求。废水:本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生产废水包括清洗槽废水、润湿槽废水、镀槽废液、退镀槽废液、退镀槽清洗废水、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其中清洗槽废水与润湿槽废水一同回用于镀铬槽,镀槽废液、退镀槽废液、退镀槽清洗废水、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粪污定期清掏。本项目(第一阶段)实施后不外排废水。噪声:本项目(第一阶段)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项目厂界北侧、东侧、南侧与别的企业厂界相连,根据验收监测数据西侧厂界处昼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第一阶段)产生的槽渣、废滤芯、废添加剂桶、废抑制剂桶、铬酸酐原料桶、废硫酸桶、镀槽废液、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合佳威****公司处置;废砂布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建设单位已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确保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实际分阶段建设、分阶段投入生产。目前,“******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已建设2条镀铬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建设过程,实际分阶段建设、分阶段投入生产。目前,“******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已建设2条镀铬生产线,本次验收为******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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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等 | 无 | 本项目(第一阶段)生活污水委托**市**瑞捷****公司会负责清掏,不外排。 润湿槽、镀槽清洗水回用于镀铬槽;净化塔排浓水、吸收塔清洗水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格网回收+还原吸收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本项目(第一阶段)镀铬过程中产生的铬酸雾一方面在源头上通过添加铬酸雾抑制剂等措施抑制废气产生,另一方面产生的废气采用格网回收+还原吸收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6m高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期间,对排气筒进行2个周期、每周期3频次的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气筒P1排放的硫酸雾、铬酸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距离衰减、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第一阶段)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排风机等,经厂区距离衰减、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本项目(第一阶段)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砂布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 ②危险废物,槽渣、废滤芯、废添加剂桶、废抑制剂桶、铬酸酐原料桶、废硫酸桶、镀槽废液、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委托**合佳威****公司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公司员工生活垃圾,厂区管理采取分类袋装,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由城管委环卫保洁队清运处置。 | 本项目(第一阶段)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①一般固体废物:废砂布带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部门。 ②危险废物:槽渣、废滤芯、废添加剂桶、废抑制剂桶、铬酸酐原料桶、废硫酸桶、镀槽废液、吸收塔清洗废水、铬酸雾吸收塔排浓水委托**合佳威****公司进行处理。 ③生活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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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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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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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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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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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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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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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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