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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新土告字[2024]36号 ****政府批准,受****委托,****以拍卖方式交易壹拾陆(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参与土地竞买者,须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报名、竞买等活动。申请方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方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1日,到****405****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5年1月12日至2025年1月21日16时止,****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银行的“****保证金专户”: (1****银行****支行 账 号: 191********00079722 (2****银行****公司**兴娄支行 账 号: 185********004662 (3****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 430********059888889 (4****银行****分行 账 号: 760********000174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银行进账单到****405****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部于2025年1月2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壹拾陆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5年1月22日14时30分在****依次进行。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四)任何竞得方竞得土地后,严格按照新储地[2024]-58号方案设计进行施工建设。 (五)竞得方受让土地后,壹拾陆幅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国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127-QY****142)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七)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八)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6号)的要求缴纳配套教育费用。 (九)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十)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四楼 联系电话:0738-****183 ******厅举报电话:0731-****1216 **** 2024年12月31日 | |||||||||||||||||||||||||||||||||||||||||||||||||||||||||||||||||||||||||||||||||||||||||||||||||||||||||||||||||||||||||||||||||||||||||||||||||
发布时间: | 2024-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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