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现就 ****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项估算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中心经营场所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 乌西地区经营场所面积约76800㎡、豪威大厦面积约39264.48㎡、七街面积约919㎡、八街市场面积约1660㎡、残疾楼面积约1346㎡、**地区面积约6000㎡、**地区面积约1552㎡,****检察院2007.17㎡,****检察院7209.35㎡),共计面积约136758㎡经营场所垃圾清运工作。 | 项 | 1 | 602000 | 602000 |
准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资格(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垃圾清运业务经历,提供近两年2023-2024年承接业务的合同。(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6.纳入中****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先网上报名,再自行下载本公告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 2025年1月5日19:00止。提出澄清、答疑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3.2未在网上报名者,报价无效。
4.1投标文件需开标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参会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开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 21日10时30分(**时间),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如放弃该项目投标,请于开标前5个工作日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未按要求发送弃标函无故不参加投标产生的后果自负。
本项目定于2025年1月 21日10时3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市**区**路643号5楼508室。
招标人:****
详细地址:**市**区北纬一路106号
邮政编码:830000
项目联系人:李艺
联系方式:0991-****67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博雅
详细地址:**市**区**路643号3楼306室
电 话: 0991-****12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步行街支行
账 号:650********300000236
行 号:105****01115
QQ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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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