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12月23日办理了**工投新****公司贷款用信2400万元的事宜,根据《中****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法人股东**县路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4524万元,持股比例9.66%,**县城乡文化****公司对**县路源****公司持股100%,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县城乡文化****公司、******公司、******公司、**县新型****公司、**工投新****公司、**工投智****公司、**工投****公司为其关联企业,为本行关联方。
**工投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向本行申请2400万元贷款用信,用于归还贷款,申请事项已按照本行信贷业务流程履行调查、审查和审批手续。
2024年12月23日,本行与**工投新****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合同金额2400万元,贷款利率5.5%,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3日,到期日期2025年12月23日,担保方式:保证,用途:归还贷款。
**工投新****公司在本行授信总额为5300万元(含本次贷款用信24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134902.35万元的3.93%,构成重**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
**工投新****公司,注册地址:**省滁****开发区**大道18-1-11号,公司类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2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立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MA8NF8H98K,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礼品花卉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谷物销售;润滑油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光学玻璃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纸制品销售;云母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联关系
本行法人股东**县路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4524万元,持股比例9.66%,**县城乡文化****公司对**县路源****公司持股100%,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县城乡文化****公司、******公司、******公司、**县新型****公司、**工投新****公司、**工投智****公司、**工投****公司为其关联企业,为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本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贷款价格公允且贷款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工投新****公司贷款用信24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78%。该公司在本行的授信总额为5300万元,占本行2024年3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93%。
五、关联交易审议、审批情况
该关联交易已按照重**联交易审批流程,****委员会审查,并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本行对**工投新****公司贷款用信的内部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流程合规,****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贷款发放条件不低于其他同类贷款。同意《 关于**工投新****公司贷款用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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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