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的委托,对****护眼灯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已落实,现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护眼灯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预算:55万元。
四、采购内容:
4.1采购需求:为学校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劳技室、年级办公室共计60间教室安装护眼灯、黑板灯(具体要求及详细参数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4.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完成时间:自签订合同后3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截至开标前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注册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②供应商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查询结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线查询后核验)。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
6.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
6.2询价文件获取地点:****(**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6.3询价文件获取费用:6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询价文件不接受邮购);
6.4供应商获取询价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资料不全无法获取文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
7.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月9日下午14:00时至14:30时(**时间);
7.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下午14:30时(**时间);
7.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会议室(**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7.4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招标网上发布;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全部内容;询价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自行踏勘。
采购人:****
地址:**省**州**市
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157****5354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73-****008
传真:087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