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四都港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序号:QSL2024-28号
招标单位:****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吴森0578-****456
中标候选人: ****
企业资质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许志红 注册编号:****011520
预中标价:大写:壹佰叁拾肆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整(¥:****888.00元)
计划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实际施工期以及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业绩:
资信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县环太鹤湖湖边源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 **** | **投资额:6489.8348万元 监理服务起止时间:2022.2.21-2023.****.29 |
**** | **市**区宣平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市**区水务 ****公司 | **投资额:6489.8348万元 监理服务起止时间:2021.07-2022.11 |
**** | 缙**好溪流域综合治理-壶镇至仙都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 缙**水利****公司 | 荣获2023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 | **县**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岙后大桥至八一桥) | 庆****公司 | 荣获2023年**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水利局:0578-****060,**县公管办:0578-****004。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