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48932M | 建设单位法人:黄春奇 |
林作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福****工业园区二期 B 区园区大道 24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铝灰渣**化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区二期 B 区园区大道 24 号 |
经度:118.529********111 纬度: 27.960********1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南环保审函〔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7-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20 |
9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48932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22MA2YDMK85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69335Q | 竣工时间:2024-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583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铝灰渣和铝灰5400吨,年产高铝矾土熟料5462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铝灰渣和铝灰5400吨,年产高铝矾土熟料5462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按实际建设的情况进行验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⑴企业自产的二次铝灰渣;⑵配料;⑶倾动式高温煅烧 炉-自发热煅烧;⑷冷灰桶冷却;⑸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⑴企业自产的二次铝灰渣;⑵配料;⑶倾动式高温煅烧 炉-自发热煅烧;⑷冷灰桶冷却;⑸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改建项目依托闽瓯铝业现有工人进行生产,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灰桶外围喷淋使用的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措施: 改建项目运营期项目投料废气、煅烧窑煅烧废气和冷却废气及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设施+活性炭吸附+SNCR+1根 20m 排气筒(DA001);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级水喷淋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空压机、风机进排气口等安装消声器,生产设备集中车间布置,设置隔声操作间。 一般生产固废: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豁免管理)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18)、除尘灰(含地面清扫)(HW48)、废布袋(HW49),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治理措施:改建项目依托闽瓯铝业现有工人进行生产,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灰桶外围喷淋使用的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措施: 改建项目运营期项目投料废气、煅烧窑煅烧废气和冷却废气及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SNCR+布袋除尘设施+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1根 20m 排气筒DA001);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级水喷淋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空压机、风机进排气口等安装消声器,生产设备集中车间布置,设置隔声操作间。 一般生产固废: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豁免管理)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18)、除尘灰(含地面清扫)(HW48)、废布袋(HW49),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绿洲****公司)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2001 | 0 | 0 | 0 | 0 | 0.2 | 0 | |
0.1 | 0 | 0 | 0 | 0 | 0.1 | 0 | |
0.01 | 0 | 0 | 0 | 0 | 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61935 | 83340 | 0 | 0 | 0 | 245275 | 83340 | / |
6.493 | 9.036 | 3.157 | 0 | 0 | 15.529 | 9.036 | / |
14.574 | 14.76 | 36.06 | 0 | 0 | 29.334 | 14.76 | / |
21.061 | 2.088 | 17.868 | 0 | 0 | 23.149 | 2.08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 | ****环保局****园区 A 区污水接入县污****处理厂的函 | 改建项目依托闽瓯铝业现有工人进行生产,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改建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灰桶外围喷淋使用的冷却水,为间接冷却,冷却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每日需补充损耗量,补充水量约为 1.5t,年新鲜水用量约为 450t。 改建前冷灰桶外围喷淋用水为保证循环水质,定期更新排放部分,废水经沉淀后达“****环保局****园区 A 区污水接入县污****处理厂的函”(浦环函[2017]4 ****园区污水管网,****水厂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因此,本次改建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 改建前冷灰桶外围喷淋用水为保证循环水质,定期更新排放部分,废水经沉淀后达“****环保局****园区 A 区污水接入县污****处理厂的函”(浦环函[2017]4 ****园区污水管网,****水厂尾水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SNCR+布袋除尘设施+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本项目投料废气、煅烧窑煅烧废气和冷却废气及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SNCR+布袋除尘设施+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1根 20m 排气筒 | 本项目投料废气、煅烧窑煅烧废气和冷却废气及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SNCR+布袋除尘设施+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1根 20m 排气筒(DA001),取两天均值,经计算可知,项目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29kg/h、排放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1.255kg/h、排放浓度为11.35mg/m3,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2.05kg/h、排放浓度为23.05mg/m3,氟化物排放速率为0.0105kg/h、排放浓度为0.095mg/m3,砷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铬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为1.9×10-4kg/h、排放浓度为1.65×10-3mg/m3,镍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为1.65×10-4kg/h、排放浓度为1.5×10-3mg/m3,铊及其化合物未检出,锰及其化合物排放速率为3.48×10-4kg/h、排放浓度为3.1×10-3mg/m3,颗粒物、SO2 、NOx、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10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0.4mg/m3、铬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1mg/m3),镍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排放速率≤0.26kg/h、排放浓度≤4.3mg/m3),铊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排放符合**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 1 相关排放限值(铊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0.2mg/m3、最高排放速率≤0.001kg/h;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2mg/m3、最高排放速率≤0.22kg/h)。 | |
2 | 多级水喷淋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级水喷淋后通过1根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 危废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多级水喷淋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取两天均值,经计算可知,项目氨排放速率为8.45×10-4kg/h、排放浓度为0.26mg/m3,氨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速率≤4.9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运行时的机械噪声,项目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处理。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昼间最大噪声为57.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0dB(A),可知项目四周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昼间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危废)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 运营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储存、综合利用措施,妥善处置,避免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根据项目实际运营,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豁免管理)外售。 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18)、除尘灰(含地面清扫)(HW48)、废布袋(HW49),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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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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