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合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抗氧剂DSP6168项目(调整工程内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30345XR | 建设单位法人:高云霞 |
张文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路369号现有厂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万吨抗氧剂DSP6168项目(调整工程内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5_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
经度:126.45734 纬度: 43.9825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8-05 |
吉市环建字〔202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947.31 |
6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30345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94MA0Y30QXXG | 竣工时间:2022-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09-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10-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07402 typeTen=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5 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1.5 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将原盐酸法 生产工艺调整为盐酸法、硫酸法和丙烯酸法三种工艺切换生产;备用储罐改为硫酸 储罐,储罐规模不变;新增一套尾气收集设备,**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调整后 项目主产品抗氧剂 DSP6168 保持 1.5 万吨/年生产规模不变;中间产品辅助抗氧剂 618、辅助抗氧剂 DLTP 和主抗氧剂 CPL 保持原生产规模不变;副产品调整为 31%盐 酸 2479.31 吨/年,氯化铵 564.42 吨/年,30%碱液 3436.85 吨/年(盐酸法)或 3039.88 吨/年(硫酸法),硫酸钠(10 个结晶水)4345.5 吨/年(丙烯酸法);其他工程内容 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盐酸法 生产工艺调整为盐酸法、硫酸法和丙烯酸法三种工艺切换生产;备用储罐改为硫酸 储罐,储罐规模不变;新增一套尾气收集设备,**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调整后 项目主产品抗氧剂 DSP6168 保持 1.5 万吨/年生产规模不变;中间产品辅助抗氧剂 618、辅助抗氧剂 DLTP 和主抗氧剂 CPL 保持原生产规模不变;副产品调整为 31%盐 酸 2479.31 吨/年,氯化铵 564.42 吨/年,30%碱液 3436.85 吨/年(盐酸法)或 3039.88 吨/年(硫酸法),硫酸钠(10 个结晶水)4345.5 吨/年(丙烯酸法);其他工程内容 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生产用热依托 1 台 200 万 Kcal 燃气导热油炉,****园区天然气管网 集中供给,禁止**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供热锅炉。烟气经收集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 放,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企业新增一条尾气处理设施;618 项目外购不生产故不产生废水、废气。DLTP、 CPL 生产线中产生的硫酸雾、颗粒物、丙烯腈、甲苯、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对甲基 苯酚、异丁烯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用三级喷淋吸收+碱吸收装置净化处理汇总到全厂 的放空总管排气筒进行排放。硫酸雾经二级冷凝+三级喷淋+碱吸收装置(去除效率不 低于 95%)处理,真空泵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不低于 95%)处理,水解工 序、溶解工序废气经冷凝+尾气吸收塔(去除效率不低于 95%)处理,污染物排放速 率及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排放标准。排气筒高 15 米。 3.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统一收集处理,污水站各处理单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不低于 95%)处理。经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外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标准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生产用热依托 1 台 200 万 Kcal 燃气导热油炉,****园区天然气管网 集中供给,禁止**燃煤等高污染燃料的供热锅炉。烟气经收集由 15 米高排气筒排 放,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 3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2.企业新增一条尾气处理设施;618 项目外购不生产故不产生废水、废气。DLTP、 CPL 生产线中产生的硫酸雾、颗粒物、丙烯腈、甲苯、硫酸雾、非甲烷总烃(对甲基 苯酚、异丁烯以非甲烷总烃计)经用三级喷淋吸收+碱吸收装置净化处理汇总到全厂 的放空总管排气筒进行排放。硫酸雾经二级冷凝+三级喷淋+碱吸收装置(去除效率不 低于 95%)处理,真空泵尾气经活性炭吸附(去除效率不低于 95%)处理,水解工 序、溶解工序废气经冷凝+尾气吸收塔(去除效率不低于 95%)处理,污染物排放速 率及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 排放标准。排气筒高 15 米。 3.污水处理站废气氨、硫化氢统一收集处理,污水站各处理单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不低于 95%)处理。经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外排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标准限值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装置设置环水沟,依托 750m3 事故池, 设置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器,设有雨水切换阀,在采取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 预防及治理措施后,突发环境风险事件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水 环境造成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罐区设置围堰,生产装置设置环水沟,依托 750m3 事故池, 设置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器,设有雨水切换阀,在采取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 预防及治理措施后,突发环境风险事件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水 环境造成污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8 | 1.427 | 0 | 0 | 0.8 | 0.8 | |
0 | 0.1 | 0.118 | 0 | 0 | 0.1 | 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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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058 | 0 | 0 | 0 | 0 | / |
0 | 0 | 3.783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已建 | 废水中 PH 为 7.4,CODCr 平均浓度为 129mg/L,氨氮平均浓度为 8.89mg/L,BOD5 平均浓度为 47.3mg/L,悬浮物平均浓度为 43mg/L,满足《**市 ****公司处理协议》,氟化物平均浓度为 0.934mg/L,总硫化物平均浓 度为 0.09mg/L 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 准要求。甲苯平均浓度为 0.002Lmg/L,总氰化物平均浓度为 0.034mg/L,丙烯腈平均 浓度为 0.6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处理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 | 经监测,放空筒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高值分别为 5.5mg/m3、 0.070kg/h,丙烯腈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高值分别为 0.54mg/m3、0.0002kg/h,甲苯 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高值分别为 0.208mg/m3、0.0001kg/h,硫酸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高值分别为 0.73mg/m3、0.0004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最高值 分别为 9.2mg/m3、0.005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 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已建 | 经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昼间最大监测值为 60Leq[dB(A)],夜 间最大监测值为 59Leq[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 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置应满足《石油化工防渗 工程技术规范 MGB/T50934-2013)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分子筛、硫酸法离心废液、废活性炭、废机 油、废导热油、废包装物内袋等属于危险废物,须采取临时安全密闭储存措施并存 放于规范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及时由专业运输车辆送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 物经营单位处理处置,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和储存量,其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DLTP 装置产生的过滤滤渣、污水处理站产生 的无机盐和污泥须经有资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方法进行危险 特性鉴定,鉴定前或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执行,经鉴 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执行。一般废物包装外袋 和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存放。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 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与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签订有效接收协议,确保全部危废废物依法 得到妥善处理处置。 | 固体废物的分类储存,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外袋、职工生活垃圾由环 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危险废物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包装内袋、废导热油、废 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省固体****公司 处理;蒸发前处理无机盐、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和储存,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理;硫酸法调整方案废酸液委托大地化工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周边企业、园区和地方政 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形成区域联动机制,确保区域和松花江流域环境安全。企业 在试生产前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 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企业应在环境 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演练中加强对影响范围内人员的保护,确保事故情况 下其可以立即按照安全路线迅速撤离。(九)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专用化学品制造工业》(HJ103-2020)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规定 的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进行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在主要排放口 安装 VOCs 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预留接口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自动监控设备的运 行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方案》的规定执行。落实“以新带老”整改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技术要求(试行)》(环监〔2019)470 号)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 (GB15562.1-1995)的要求规范化设置永久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污染物排放口、 雨水排放口、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库等,并按照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识。(十) 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信息,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与周边 公众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生态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 理的生态环境诉求。 | 已重新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其他风险措施符合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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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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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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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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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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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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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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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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