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县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现场内外部氛围营造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县文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只接受采购人书面推荐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现场内外部氛围营造服务项目
2、地点:****
3、质量标准: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提供必不可少的辅材等。
4、招标范围:**县2025年春节联欢晚会演出现场内外部氛围营造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供货期:供货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货物的采购。交付用户方验收;
6、最高限价:87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等于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7、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8、付款方式:演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物款(无息)。
三、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5. ****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R接受 □拒绝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四. 询价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询价文件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5 年1 月6日10时30分。
3、开标地点:****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境内
采购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9****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新**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3****8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