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药金山绿色制药精品基地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6MA1JDYYH5P | 建设单位法人:俞伟 |
马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西环河路3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上药****基地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C27-医药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西环河路37号 |
经度:121.26957 纬度: 30.71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14 |
金环许〔2021〕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800 |
8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6MA1JDYYH5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6MA1JDYYH5P | 验收监测单位:埃欧孚(上****公司 |
****0117MA1J24G69N | 竣工时间:2023-12-01 |
2024-01-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拟在**市**第二工业区 CB ****05001号地块内**厂区,主要从事高端绿色生物制药和高端原料药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市**第二工业区 CB ****05001号地块内**厂区,主要从事高端绿色生物制药和高端原料药的生产。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共生产 27 种原料药,产能合计 126.67 吨/年(其中,化学药品原料药 94.87 吨/年,生物药品原料药 6.75 吨/年,中成药原料药 25.05 吨/年),原****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的制剂配套,本项目不涉及成品药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第一期生产丹参酮IIA磺酸钠,其余26种原料药以后二期建设,配套公用辅助设施一期建设,原****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的制剂配套,本项目不涉及成品药的生产。 |
项目分期建设,第一期生产丹参酮IIA磺酸钠,其余26种原料药以后二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各药品生产拟分布布置于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三中。其中,硫酸鱼精蛋白等6种生物药品原料药、丹参酮 ⅡA 磺酸钠等4化学原料药、瓜蒌皮浓缩液1种中成药原料药布置于生产车间一;二丁酰环磷腺苷钙等6种化学原料药布置于生产车间二;硫酸羟氣喹等10 种化学原料药布置于生产车间三。各药生产设备专药专用,单独布置于各自独立的生产隔间内,各生产线不混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仅生产丹参酮IIA磺酸钠。 |
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应实行雨、污水分流。高浓度工艺废水经铁碳微电解+fenton+反应沉淀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蒸汽冷凝水、实验废水、废气洗涤塔废水、生活污水一并经水解酸化+A/O+MBR 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及单位产品排水量应满足《****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 中的间接排放限值、表3 中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 中三级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氨、甲苯、苯系物、丙酮、甲醇、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乙酸、四氢呋喃、乙酸酐、溴化氢、溴甲烷、异丙醇、氟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废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质检实验废气须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简排放,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丙酮、甲醇、乙腈、氯化氢排放应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乙酸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降噪措施,项目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四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应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超过 9.92 吨/年,颗粒物排放量不超过 0.951吨/年,一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 0.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不超过6.0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不超过 3.1548 吨/年,氨氮排放量不超过 0.1221 吨/年。 应落实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生产,防止风险事故和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应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并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雨、污水分流排放。本项目一期设备清洗废水、清净下水(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冷却塔补充排水)、生活污水、初****处理站,经水解酸化+A/O+MBR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并外排**湾。 丹参酮生产有机废气(含二氯甲烷)经管道收集、整体密闭+树脂吸脱附浓缩冷凝预处理,汇集至1#废气处理系统,除水+活性炭吸附后由1#排气筒30米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加盖收集,经过碱洗+除水+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整体密闭收集后,至单独的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4#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生产线配套鼓风机等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设有隔声墙体,鼓风机加装消声器;冷却塔布置在室外,采取基础减振、进风口消声等降噪措施;废气排放系统位于室外,风机采取固定防振台、风口消声、进出口柔性连接。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在独立的区域贮存,危险废物不得混入一般工业固废中。危废间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约216m2,具备防雨、防渗和防泄漏措施,各项危险废物控制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危废分区贮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储存间面积约50m2,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贮存间装贴环保图形标志,固废分类收集,由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分期验收,一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一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未超许可总量。 本项目已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 一****实验室,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形成备案。 企业已落实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计划,认真做好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台帐. |
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7516 | 27.8 | 0 | 0 | 0.752 | 0.752 | |
0 | 0.0078 | 2.08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42 | 0 | 0 | 0 | 0 | |
0 | 0 | 3.13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6 | 0 | 0 | 0 | 0 | / |
0 | 0 | 3.6 | 0 | 0 | 0 | 0 | / |
0 | 0 | 0.007 | 0 | 0 | 0 | 0 | / |
0 | 0.185 | 2.0731 | 0 | 0 | 0.185 | 0.18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限值、《****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表2提取类制药企业或生产设施间接排放限值 | ****处理站,经水解酸化+A/O+MBR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并外排**湾 | 正常工况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碱洗+除水+树脂吸脱附浓缩冷凝+活性炭吸附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10005-2021)表1、表3和附录C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丹参酮生产有机废气(含二氯甲烷)经管道收集、整体密闭+树脂吸脱附浓缩冷凝预处理,汇集至1#废气处理系统,除水+活性炭吸附后由1#排气筒30米排放;废水处理站废气加盖收集,经过碱洗+除水+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整体密闭收集后,至单独的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4#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 正常工况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进出口柔性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生产线配套鼓风机等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设有隔声墙体,鼓风机加装消声器; (2)冷却塔布置在室外,采取基础减振、进风口消声等降噪措施; (3)废气排放系统位于室外,风机采取固定防振台、风口消声、进出口柔性连接。 | 正常工况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应落实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避免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本项目已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在独立的区域贮存,危险废物不得混入一般工业固废中。危废间于厂区南侧,占地面积约216m2,具备防雨、防渗和防泄漏措施,各项危险废物控制措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危废分区贮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储存间面积约50m2,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贮存间装贴环保图形标志,固废分类收集,由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为二级,应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有效保障项目建成后全厂的安全生产,防止风险事故和生物安全事故发生。建设单位应及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 一****实验室,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形成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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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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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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