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受****的委托对茶庵岭镇罗峰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基地提档升级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前来参与。
1、项目地点:**市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9.79万元,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作无效处理。
3、工程期:30日历天。
4、采购内容: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3 拟派五大员应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材料员),并提供项目经理和五大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按磋商日期往前推算近半年内)。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按第四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查看后退回)于 2025年1月1日到 2025年1月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6.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时,地址:****。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采 购 人:****
联 系 人: 代晓文
联 系 电 话:158****3450
代 理 机 构:****
地 址:**省**市**市赤马港**大道128号(自主申报)
联 系 人:邓强
联 系 电 话:183****9351
****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