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子夏国学苑(子夏書院)建设项目(EPC)已向相关部门备案建设,项目代码:2307-410825-04-01-948105,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子夏国学苑(子夏書院)建设项目(EPC)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1778㎡,建筑面积为45950㎡,****停车场、道路、绿化、室外管网等设施。主要包括四海苑康养公寓(民宿)、博物院、太极之芯、展览馆和康复理疗等配套设备设施。
2.3建设地点:位于**市**古黄路中段(北贾段)。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以及补充文件(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完成工程竣工前调试、验收、备案并向招标人移交。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建设各项手续。
二标段:对该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施工计划工期:24个月;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始至施工合同保修期满的监理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一标段:工程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1.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②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1.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
3.1.4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盖单位公章)。(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无在建承诺)。
3.1.5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1.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新成立企业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招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方;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须联合体双方提供的资料外,其他由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2.二标段:
3.2.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本项目实行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信誉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须提供相关查询页;【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网站查询截图)。在开标、评标阶段及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若发现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市**区**二街与景苑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10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08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 本项目采用现场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9时00分,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7.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8.1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9时00分。现场开标地点为****开标室(**市**区**二街与景苑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107号)。
8.2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76****3524
地 址:**古黄路中段(北贾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75****6867
地 址:**县葵城路与和谐路交叉口东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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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