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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年水洗服装20000吨、布匹60000吨改扩建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公司年水洗服装20000吨、布匹60000吨改扩建建设项目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年水洗服装20000吨、布匹60000吨改扩建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公司报送的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在原有厂区用地红线内新增建筑面积40803平方米,拟扩建A1、A2、A6、A9、A10、B1、B4、B5、B6、B7、B8、C2-1、C3、C3-1、C7、D1-1厂房。新增水洗机、脱水机、烘干机和定型机等设备,新增1****处理站。项目设计年水洗服装20000吨、布匹60000吨(其中30000吨外发定型加工)。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7611.51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70.54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32128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24.5立方米。水洗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91千克标准煤/百米,定型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97.18千克标准煤/吨。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2023)、《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改革局留存。****改革局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委员会2016年第33号令)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节能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列入年度节能监察的重点内容。我局将适时抽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变更,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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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信息化局、****环境局,****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