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均潮-陈村镇永兴社区章甲西苑路四巷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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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24GG****416 |
利均潮-****章甲西苑路四巷4号 |
利均潮住宅 |
2024-12-30 |
****章甲西苑路四巷4号 |
总建筑面积:693.0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3.05㎡,地下建筑面积:0㎡,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用地面积:193.57㎡,计容面积:691.07㎡,基底面积:193.45㎡。 |
1、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年后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线,并申请验线。未经验线,建设工程不得开工。 备注: 动工前,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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