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特高精细化学有限公司变更扩建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1720586 | 建设单位法人:张朝伟 |
陈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杨和镇人和独岗工业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变更扩建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2.751111 纬度: 22.8627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08 |
佛明环审〔2024〕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720586001Z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8 | 运营单位名称:**市****公司 |
****0608MA56KALR2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正****公司 |
****0101MA59B89F6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576370Q | 竣工时间:2024-09-02 |
2024-10-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5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page104.html?article_id=16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变更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变更扩建项目(一期) |
不产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变更扩建项目在2019年扩建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年产柔软剂900吨、固色剂100吨、皂洗剂200吨、除油剂100吨;则变更扩建后全厂年产柔软剂1380吨、净洗剂180吨、匀染剂120吨、双氧水稳定剂250吨、渗透剂360吨、固色剂100吨、皂洗剂200吨、除油剂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变更扩建项目(一期)建成后全厂年产柔软剂550吨、净洗剂72吨、匀染剂72吨、双氧水稳定剂30吨、渗透剂216吨、固色剂25吨、皂洗剂100吨、除油剂100吨。 |
本次为分期验收,未验收部分纳入后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不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不改变主要原辅材料、燃料。 |
不产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2)洗桶、洗釜废水、实验室废水暂存于厂内的清洗废水收集池和吨桶中,委托**市科源达****公司进行处理。 (3)冷却水系统排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用于桶、釜的清洗。 废气: (1)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P1排放; (2)有机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恶臭无组织排放; (4)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2)洗桶、洗釜废水、实验室废水暂存于厂内的清洗废水收集池和吨桶中,委托**市科源达****公司进行处理。 (3)冷却水系统排水暂存于废水收集池,用于桶、釜的清洗。 废气: (1)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P1排放; (2)有机废气经“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恶臭无组织排放; (4)实验室废气无组织排放。 |
不产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般固废包装袋和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般固废包装袋和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委托****科****公司转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不产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19 | 0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917 | 720 | 0 | 0 | 0 | 2637 | 720 | / |
0 | 0.0044 | 0.01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592 | 0.18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0027 | 0.017 | 0 | 0 | 0.003 | 0.003 | / |
0.295 | 0.0214 | 0.902 | 0.295 | 0 | 0.021 | -0.27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级活性炭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一级活性炭 | 根据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结果和去除效率核算可知,“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处理效率为47~49%,平均去除效率为48%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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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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