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力联思树脂有限公司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优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1461XK | 建设单位法人:高歌 |
谢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园区崇福路1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不饱和聚酯树脂产品优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建设地点: | ******新区 ******新区 |
经度:118.839722 纬度: 32.266944 | ****机关:****管理委员****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13 |
宁新区管审环建审环建〔2022〕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91461XK001P |
2023-07-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2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1461X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348292G | 验收监测单位:**华睿****公司****公司 |
****0115MABRHBJ05D | 竣工时间:2023-11-27 |
2023-12-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30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77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1条生产线R2601,共设置6条生产线:R2101(设计产能50t/批)、R2201(25t/批)、R2301(25t/批)、R2401(25t/批)、R2501(25t/批)、R2601(25t/批),其中,年产邻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39200t/a、间苯型不饱和聚酯树脂35800t/a、Atlac750型乙烯基树脂3500t/a;Atlac430型乙烯基树脂9500t/a;Atlac590型乙烯基树脂2000t/a;氨基甲酸乙酯改性乙烯基树脂(Atlac580)2000t/a;双环戊二烯改性不饱和聚酯树脂(0175)8000t/a。总产能为1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次新增R2601缩合生产线1条,含反应釜、稀释釜、调和釜、冷凝器、各类机泵等设备,生产工艺、工艺参数均与现有实际生产情况无改变。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生产车间的工艺有机废气、灌装站有机废气、部分储罐区呼吸废气经管线收集送高温焚烧+低温SCR系统(脱硝脱二噁英一体)+脱酸床+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1#)排放;生产车间粉尘采用集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3#)排放。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现有厂区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企业已建成1个污水接管口、1个雨水排放口。目前企业主要废水为工艺废液、生活污水,地面、设备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其中工艺废液(高浓废液)全部送项目已建焚烧系统焚烧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直接泵送入化工园污水管网;地面、设备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进入企业污水均质池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设有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接管要求。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新增泵类设备,主要采取减振、隔声措施降噪。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废桶、废包装材料,残渣类及高浓废液等。高浓废液暂存于现有废液储罐,依托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置,其他固废依托现有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危险废物仓库堆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8361 | 0 | 38361 | 0 | 0 | 38361 | 0 | |
6.498 | 0 | 6.498 | 0 | 0 | 6.498 | 0 | |
0.158 | 0 | 0.158 | 0 | 0 | 0.158 | 0 | |
0.033 | 0 | 0.033 | 0 | 0 | 0.033 | 0 | |
2.685 | 0 | 2.685 | 0 | 0 | 2.685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94 | 0 | 0.094 | 0 | 0 | 0.094 | 0 | / |
5.291 | 0 | 5.291 | 0 | 0 | 5.291 | 0 | / |
1.464 | 0.015 | 1.479 | 0.0166 | 0 | 1.462 | -0.002 | / |
1.1587 | 0 | 1.1587 | 0.048 | 0 | 1.111 | -0.04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排口 | ****科技园污水接管标准 | ****园区污水处理厂 | pH、COD、BOD、氨氮、SS、总氮、总磷、石油类,监测频次:2天,4次/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焚烧炉排气筒 (1#排气筒)排口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 | 依托现有的焚烧系统 | 低浓度颗粒物、SO2、NO2、CO、NH3、HCl、HF、苯乙烯、甲基丙烯酸、非甲烷总烃、二噁英,监测频次:连续两天,3次/天 | |
2 | 集尘机排气筒 (3#排气筒)排口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依托现有的集尘器 | 低浓度颗粒物,监测频次:连续两天,3次/天 | |
3 | 无组织废气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工艺有机废气经缩合釜或稀释釜自带密封废气收集管线进冷凝器冷凝后,不凝气进入废气焚烧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废气收集率可达100%。灌装废气主要成分为苯乙烯废气,经密封收集管线进入废气焚烧系统进行燃烧处理,废气收集率可达95%。储罐罐顶采用压力调节阀控制,呼吸气采用管线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储罐呼吸气收集率可达100%;本项目固体料采用人工投料,先人工挂包,然后通过密闭的固体投料旋转阀系统将固体粉末投入反应釜,投料时产生少量粉末扬尘会被集尘器收集处理,由于采取密闭装置进行粉尘收集,收集率可达95%。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氨,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每2小时一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 厂界噪声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做好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按照污染防治分区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渗措施,重点做好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及其他涉及污染或腐蚀介质区域的防腐防渗处理。落实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 本项目做好了场地防渗防漏措施,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落实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过程的“跑、冒、滴、漏”防范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水环真空泵废液和工艺冷凝废液依托厂内焚烧系统处置;除尘灰、废桶、废包装材料和残渣类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文件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本项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了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健全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按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部门。 | 本项目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所述的各项突发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公司污染事故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12月份报**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了演练。按规定开展了安全风险辨识,****管理部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贮运工程、公辅工程依托现有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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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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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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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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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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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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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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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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