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工程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69298Q | 建设单位法人:李华军 |
李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中心路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大北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工程节能环保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新户镇新义路以北、**路以西,****油厂大北集油站站内东侧 |
经度:118.1958 纬度: 38.0599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5 |
东环河分建审〔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69298Q002Y |
2024-06-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 |
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69298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森****公司 |
****0502MA3PU9UF7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303MA3DDYLE6N | 竣工时间:2024-03-24 |
2024-03-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6 |
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原油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伴生天然气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原油设计处理能力为1000t/d,伴生天然气设计处理能力为40000m3/d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产品:原油、稳定轻烃、油田混合烃、天然气; (2)生产工艺: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天然气压缩单元、分子筛脱水单元、凝液分离单元和凝液分馏单元); (3)原辅材料:原油、伴生天然气;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3座50m3卧式稳定轻烃储罐,2座卧式30m3油田混合烃储罐;1个装车鹤位(2个鹤管,稳定轻烃、油田混合烃不同时装车)、4台装车泵(2台稳定轻烃泵,2台油田混合烃泵)。 | 实际建设情况:(1)产品:原油、稳定轻烃、油田混合烃、天然气; (2)生产工艺: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天然气压缩单元、分子筛脱水单元、凝液分离单元和凝液分馏单元); (3)原辅材料:原油、伴生天然气; (4)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3座50m3卧式稳定轻烃储罐,2座卧式30m3油田混合烃储罐;1个装车鹤位(2个鹤管,稳定轻烃、油田混合烃不同时装车)、4台装车泵(2台稳定轻烃泵,2台油田混合烃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均为压力储罐,装车采用平衡管工艺,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危废暂存间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装置分离出的含油废水、初****采油厂大北集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注油井,项目无废水外排。 (3)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项目区东北侧设置了1座占地面积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4)噪声治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隔声降噪,厂区绿化等。 (5)风险防范: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大北集油站400m3事故水池和2000m3事故水罐,雨水排放口设置控制闸门,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均为压力储罐,装车采用平衡管工艺,正常情况下无废气排放;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危废暂存间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装置分离出的含油废水、初****采油厂大北集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注油井,项目无废水外排。 (3)固废治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项目区东北侧设置了1座占地面积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4)噪声治理: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隔声降噪,厂区绿化等。 (5)风险防范: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大北集油站400m3事故水池和2000m3事故水罐,雨水排放口设置控制闸门,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位置:**市**区新户镇新义路以北、**路以西,****油厂大北集油站站内东侧。 (2)总平面布置:项目区占地面积8000m2,包括生产装置区、导热油炉区、储运区和辅助设施区。其中生产装置区位于项目区北部,包括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装置1套;储运区位于项目区东部,储罐区内设有3座50m3稳定轻烃储罐和2座30m3油田混合烃储罐,罐区南侧为装车区,罐区西侧为装车泵;导热油炉区位于项目区东部,设有1台1.87MW燃气导热油炉及1台3MW燃气导热油炉;辅助设施区位于项目区南侧,包括:空压机房、控制室、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循环冷却水塔、消防水罐和消防泵房等;项目区东北侧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整个站区设有4处大门,其中西侧2处作为人流的出入口,东侧装车台2处小门作为物流出入口,实行人车分流,站内道路能够形成环形消防通道。 | 实际建设情况:(1)位置:**市**区新户镇新义路以北、**路以西,****油厂大北集油站站内东侧。 (2)总平面布置:项目区占地面积8000m2,包括生产装置区、导热油炉区、储运区和辅助设施区。其中生产装置区位于项目区北部,包括原油稳定、天然气处理装置1套;储运区位于项目区东部,储罐区内设有3座50m3稳定轻烃储罐和2座30m3油田混合烃储罐,罐区南侧为装车区,罐区西侧为装车泵;导热油炉区位于项目区东部,设有1台1.87MW燃气导热油炉及1台3MW燃气导热油炉;辅助设施区位于项目区南侧,包括:空压机房、控制室、配电室、循环水泵房、循环冷却水塔、消防水罐和消防泵房等;项目区东北侧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整个站区设有4处大门,其中西侧2处作为人流的出入口,东侧装车台2处小门作为物流出入口,实行人车分流,站内道路能够形成环形消防通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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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4.41 | 2608.14 | 0 | 3674.41 | 0 | 2608.14 | -1066.27 | / |
0.027 | 0.017 | 0 | 0.027 | 0 | 0.017 | -0.01 | / |
1.837 | 0.976 | 0 | 1.837 | 0 | 0.976 | -0.861 | / |
0.208 | 0.0748 | 0 | 0.208 | 0 | 0.075 | -0.133 | / |
2.655 | 2.655 | 0 | 2.655 | 0 | 2.655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装置分离出的含油废水、初****采油厂大北集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经“隔油+二级气浮+超疏水过滤+精细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后回注油井,项目无废水外排 | 废水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处理;装置分离出的含油废水、初****采油厂大北集油站的污水处理系统,经“隔油+二级气浮+超疏水过滤+精细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后回注油井,项目无废水外排 | 废水不外排,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组织废气: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置区废气、循环冷却水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针对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等措施。 | 有组织排放的燃气废气中SO2、NOx、颗粒物和烟气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无组织排放的VOCs的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 | 有组织废气: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装置区废气、循环冷却水站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针对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采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燃气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DA001中二氧化硫未检出,NOx的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48mg/m3,颗粒物的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8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有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和烟气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SO2 50mg/m3,NOx 100mg/m3,颗粒物 10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0级)。项目无组织排放的VOCs的最大浓度为0.89mg/m3,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 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隔声降噪,厂区绿化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基座设置减振垫,隔声降噪,厂区绿化等。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5.2~57.2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4.2~46.5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冷冻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大北集油站400m3事故水池和2000m3事故水罐,雨水排放口设置控制闸门,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装置区及储罐区设置围堰,依托大北集油站400m3事故水池和2000m3事故水罐,雨水排放口设置控制闸门,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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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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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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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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