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格桑路延伸新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30096C | 建设单位法人:西洛次仁 |
张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聂** |
**自治区聂****镇神华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聂**格桑路延伸**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聂** |
经度:92.31075,92.30924 纬度: 32.10551,32.114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7-31 |
那环审〔2017〕1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68.9 |
38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30096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景博****公司 |
****0195MA6T3HHQ8X | 验收监测单位:**景博****公司 |
****0195MA6T3HHQ8X | 竣工时间:2018-06-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道路工程长480.838m、宽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结构未沥青混凝土,同时铺设给排水管、雨水管网、热力管道、电力管线、通信管线、建设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道路工程长480.838m、宽2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面结构未沥青混凝土,同时铺设给排水管、雨水管网、热力管道、电力管线、通信管线、建设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道路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道路建设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灰、土拌合场及主要运输道路等,洒水频次由现场监理人员据实际情况而定; ②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应灌装或袋装,禁止散装运输,严禁运输途中扬尘散落,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 ③运输车应盖篷布,采用湿装、湿运,防止产生扬尘;当运至拌合场后,应尽快与土混合,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应盖篷布,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止飞扬; ④土、砂、石料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 ⑤材料堆放场、拌合场应距敏感点≥100m,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同时根据 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混凝土拌合方式,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⑥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⑦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土方等易产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洒漏; ⑧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为耕地,种植农作物。 / 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采取半幅施工方式,对环境敏感点施工隔离,同时合理布设高噪声机械,避开休息时间等措施,减少对临街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①在敏感点路段设置限速牌和禁鸣标志,降低车速。 ②由于营运后中远期各敏感点有一定程度的超标,不符合环境功能区标准,所以要求建设单位预留相应的环保资金,以供在必要时建设隔声降噪设施专用。 ③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公路两侧20m(距道路红线****学校、医院、居民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如必须在噪声防护距离之内**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时,应按《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对临近公路的前几排住宅采取隔声治理措施,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 ④公路绿化工程中,应根据聂**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施工期的表层土、草甸层全部用于绿化恢复。 ⑤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噪声严重超标或已报废的车辆严禁上路,禁止机动车占道停车,加强道路的分流和交通疏导,确保道路畅通,降低车辆噪声,对一些噪声较大的载重汽车,严格控制车速和载重量,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⑥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⑦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监测,特别是对中、远期噪声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降噪措施。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建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维护的含油废水应设置简易隔油池,自然蒸发处理,油碴集中收集****中心进行处置。 项目施工营地附近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粪便通过旱厕收集用于周边林地草地施肥,洗漱等**泼洒抑尘,生活污水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混凝土养护水自然蒸发。施工场地内做好排水设施 / 挖方部分用于回填,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城环卫部门集中****填埋场处置。 县城环卫清运系统对道路沿线垃圾进行清扫清运 ①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迹地清理。 ②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裸露地面,尽量减缓雨水对泥土的冲刷。 ③暂时不能回填的土方和施工废料采用篷布遮盖。 ④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 ⑤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在暴雨时间进行大规模的土方开挖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施工场地在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正在施工的路段,灰、土拌合场及主要运输道路等; ②粉状材料如水泥、石灰等使用灌装或袋装,储存时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 ③运输车盖篷布,采用湿装、湿运,防止产生扬尘;物料运至拌合场后,及时与土混合,减少堆放时间;堆放时盖篷布,并洒水; ④土、砂、石料运输无超载情况,装高未超过车厢板,无明显撒落情况发生; ⑤材料堆放场、拌合场距敏感点大于100m,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处,定期洒水降低扬尘污染; ⑥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暂停土方开挖,并采取了覆盖、洒水降尘措施; ⑦施工废弃物做到了及时清运; ⑧工程完毕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及时清理,临时占地已进行绿化恢复。 / 本项目施工期间未夜间施工,昼间施工采取半幅施工方式,设置施工围挡,高噪声机械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①在敏感点路段设置限速牌和禁鸣标志,降低车速。 ②预留有相应的环保资金,以供在必要时建设隔声降噪设施专用。 ③项目符合城市规划。 ④公路绿化工程中,将施工期的表层土、草甸层全部用于绿化恢复。 ⑤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噪声严重超标或已报废的车辆严禁上路,对一些噪声较大的载重汽车,严格控制车速和载重量。 ⑥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⑦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监测,特别是对中、远期噪声的监测。 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建沉淀池澄清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维护的含油废水设置简易隔油池,自然蒸发处理,油碴集中收集****中心进行处置。 项目施工营地附近设置旱厕,施工人员粪便通过旱厕收集用于周边林地草地施肥。 混凝土养护水自然蒸发。施工场地内做好排水设施 / 挖方部分用于回填,弃****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县城环卫部门集中****填埋场处置。 县城环卫清运系统对道路沿线垃圾进行清扫清运 ①施工结束施工迹地已全部清理。 ②施工过程中设置了临时雨水排水沟道,夯实了裸露地面,雨水对泥土的冲刷得到了有效控制。 ③土方和施工废料临时堆放采用篷布进行了遮盖。 ④施工完成后已完成了植被的恢复、再造。 ⑤施工期未在暴雨时间进行大规模的土方开挖工作。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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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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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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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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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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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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