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凯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光网络传输设备制造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44609D | 建设单位法人:颜** |
贺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泗汾镇茶埠塘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光网络传输设备制造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2-C3832-光纤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泗汾镇茶埠塘村 |
经度:113.48422 纬度: 27.4969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0 |
株醴环评表〔202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2 |
8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44609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044609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99995D | 竣工时间:2023-10-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yanshou/gongshi/745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光纤连接器900万芯,年产光纤分路器100万个,年产波分复用设备36万套,年产注塑产品1200万套,年产光纤阵列200万套,年产光纤隔离器360万套,年产光缆5000万米,年产陶瓷插芯1500万只,年产钣金产品1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光纤连接器900万芯,年产光纤分路器100万个,年产波分复用设备36万套,年产光纤阵列200万套,年产光纤隔离器360万套,年产光缆5000万米,年产钣金产品10万套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注塑产品、陶瓷插芯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不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光纤连接器:下缆+前处理+(注胶)光纤固化+组装+研磨+端检+光学测试+二次端检+成品检验+包装+终检+入库;光纤分路器:耦合+二次 UV+烘烤+TC+光学测试+封装+光学测试(抽检)+成品检验+包装入库;波分复用设备:贴片+85℃~110℃老化+反射调试+裹腰鼓+反射端小玻璃管固定+85℃-110℃老化+透射调试+85℃~110℃老化,高低温循环+测试(不合格返修)+检外观包装+入库+领料+裁纤+组模块+加头+测试+检外观包装+入库;光纤阵列:卸纤/绕纤+剥纤+(V槽/盖板)清洗+泡Silane溶液+多通道组装+点前胶+抽真空+紫外光照射+点尾胶+紫外光照射+拆夹具+85℃烘烤4H+高低温循环24h+研磨+成品检验+包装;光纤隔离器:投料+装配+uv固化+热固化+清洁 检查+测试+外观检查+成品 QC+包装;光缆:来料检验+原材料着色搅拌+原材料烘干+装模具/预热+拉制光缆+检验+包装+入库;钣金产品:下料、激光切割+铆压或沉孔或冲压+折弯+焊接+打磨+喷涂+喷涂检验+组装+成品检验+入库+出货检验+出库/送货;陶瓷插芯生:原料+毛坯成型+高温烧結+切割+外圆磨+内圆磨+外径检测+内径检测+**度分类+外观检测+终检+包装;注塑产品:原材料着色搅拌+原材料烘干+装模具/预热+注塑+检验+丝印/移印+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光纤连接器:下缆+前处理+(注胶)光纤固化+组装+研磨+端检+光学测试+二次端检+成品检验+包装+终检+入库;光纤分路器:耦合+二次 UV+烘烤+TC+光学测试+封装+光学测试(抽检)+成品检验+包装入库;波分复用设备:贴片+85℃~110℃老化+反射调试+裹腰鼓+反射端小玻璃管固定+85℃-110℃老化+透射调试+85℃~110℃老化,高低温循环+测试(不合格返修)+检外观包装+入库+领料+裁纤+组模块+加头+测试+检外观包装+入库;光纤阵列:卸纤/绕纤+剥纤+(V槽/盖板)清洗+泡Silane溶液+多通道组装+点前胶+抽真空+紫外光照射+点尾胶+紫外光照射+拆夹具+85℃烘烤4H+高低温循环24h+研磨+成品检验+包装;光纤隔离器:投料+装配+uv固化+热固化+清洁 检查+测试+外观检查+成品 QC+包装;光缆:来料检验+原材料着色搅拌+原材料烘干+装模具/预热+拉制光缆+检验+包装+入库;钣金产品:下料、激光切割+铆压或沉孔或冲压+折弯+焊接+打磨+喷涂+喷涂检验+组装+成品检验+入库+出货检验+出库/送货 |
本次为阶段性验收,注塑产品、陶瓷插芯生产线未建设本次不进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挤塑工序产生的冷却水经循环水池降温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硅烷清洗废水加酸调节pH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脱脂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多次后不能循环使用的交由******公司作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废气:1#车间废气(光纤连接器生产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放简(P1)排放;2#车间固化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直接加热方式,喷粉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放筒(P2)排放;3#车间废气(固化烘烤有机废气、注塑及着色烘千有机废气、酒精擦拭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放筒(P3)排放,VOCs 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标准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完善 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取强化源头控制、使用先进生产工艺、加强车间封闭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确保达到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厂界达标;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喷粉过程中产生的过喷粉末经粉尘二级净化系统处理,对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固废: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企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喷淋废水在喷淋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硅烷清洗废水加酸调节pH后循环使用,未外排;脱脂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多次后不能循环使用的交由******公司作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废气:2#车间固化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直接加热方式,喷粉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放筒(DA002)排放;3#车间废气(固化烘烤有机废气、着色烘千有机废气、酒精擦拭有机废气、光纤连接器生产有机废气)与3#车间一并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放筒(DA002)排放,VOCs 参照执行《**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标准,固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标准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完善了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取强化了源头控制、使用了先进生产工艺、并加强了车间封闭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达到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厂界标准;利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喷粉过程中产生的过喷粉末经粉尘二级净化系统处理,对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了加强车间通风、定期清扫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循环利用的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能循环利用的循环利用,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废水:喷粉固化废气新增喷淋塔处理废气,故新增喷淋废水,在喷淋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建设单位将1#车间的纤连接器生产线搬至3#车间,与3#车间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纤连接器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与3#车间生产线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因子一致,且本次验收废气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68号文件第5条“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经核实本项目无需设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未新增敏感点,故不属于重大变动;2#车间喷粉固化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新增喷淋塔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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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2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VOCs排放满足《**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关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2 | 3号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循环利用的循环利用,不能循环利用的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能循环利用的循环利用,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送至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12月13****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430281-2022-082-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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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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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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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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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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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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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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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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