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绿色生态大米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03MA2DHP9E5L | 建设单位法人:傅永宾 |
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后溪镇后溪村**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6万吨绿色生态大米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11-C1311-稻谷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后溪镇后溪村**路 |
经度:118.****2048 纬度: 28.****887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07 |
**环建〔2021〕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03MA2DHP9E5L001X |
2024-07-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93 |
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803MA2DHP9E5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3MA2DL3TE4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803MA29T653XD | 竣工时间:2023-1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22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万吨绿色生态大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万吨绿色生态大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清理筛清理→稻谷仓储备→去石→砻谷、谷糙分离机→谷壳破碎→三道碾白→两道抛光→两道色选→分级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清理筛清理→稻谷仓储备→去石→砻谷、谷糙分离机→三道碾白→两道抛光→两道色选→分级包装 |
环评设计分离出的谷壳经谷壳破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米糠外售作为饲料,粉尘由风机引入刹克龙+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企业实际取消此道工序,谷壳直接收集外售,未设置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送****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2、根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收集及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卸料、清理、砻谷、碾米和抛光废气、谷壳破碎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3、项目建设应合理布局,并尽可能选取低噪声设备,对超标声源须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艺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自主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验收涉及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抛光工序用水。项目采用的抛光方法为湿式抛光,即米在进入抛光室前,喷入雾状的水。这部分水完全挥发,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稻谷卸料粉尘、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粉尘。 稻谷卸料粉尘:在原料搬运入库过程中由于粮食运输、粮粒运动和摩擦产生粉尘以及稻谷从下料口卸料产生粉尘。粉尘经2级刹克龙+1级脉冲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粉尘:项目生产采取密闭装置,产尘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由风机分别引入10套刹克龙(旋风)+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3、固废:项目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瘪谷、稻草、沙石,铁屑、谷壳、碎米等、谷糠、集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沙石、铁屑等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瘪谷、稻草、谷壳、碎米、谷糠、集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格****公司、****公司、**陶力西****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市****公司处置。企业实际建设有一间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废物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了相应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4、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设备运行以及辅助设施。通过对相关噪音设备的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加强设备得检查与保养,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环评设计分离出的谷壳经谷壳破碎机进行破碎处理,米糠外售作为饲料,粉尘由风机引入刹克龙+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企业实际取消此道工序,谷壳直接收集外售,未设置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环评设计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实际项目不设食宿,员工就近招聘;环评设计稻谷卸料粉尘、色选粉尘无组织排放。实际稻谷卸料粉尘经2级刹克龙(旋风)+1级脉冲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外排,色选粉尘经刹克龙+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与其它废气合并后15米高空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19 | 0.031 | 0 | 0 | 0.019 | 0.019 | |
0 | 0.001 | 0.002 | 0 | 0 | 0.001 | 0.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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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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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37 | 0.96 | 0 | 0 | 0.37 | 0.3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化粪池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清理、砻谷、碾白、抛光粉尘刹克龙+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 清理、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色选粉尘:项目生产采取密闭装置,产尘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由风机分别引入10套刹克龙(旋风)+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2 | 卸料粉尘加强车间通风;设施密闭仓库;输送全程密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中的二级标准 | 2级刹克龙+1级脉冲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墙体隔声、加装隔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 | 墙体隔声、加装隔振垫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自主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固废:项目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瘪谷、稻草、沙石,铁屑、谷壳、碎米等、谷糠、集尘灰、废布袋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沙石、铁屑等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瘪谷、稻草、谷壳、碎米、谷糠、集尘灰、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格****公司、****公司、**陶力西****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市****公司处置。企业实际建设有一间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等措施,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粘贴有危废标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废物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企业设置了相应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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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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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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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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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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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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