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场气田雷四气藏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场气田雷四气藏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21-B0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德新镇长江村 |
经度:104.382670 纬度: 31.26569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5 |
德环审批〔2022〕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8580 |
5670 | 运营单位名称:********联益石油天****公司 |
915********943098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研究中心(******中心) |
****0000MB1P513986 | 验收监测单位:四****研究院 |
125********714545W | 竣工时间:2023-11-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天然气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50×104m3/d天然气脱硫 | 实际建设情况:50×104m3/d天然气脱硫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深101D、102D井来气分别经加热、节流并分离游离液后进入脱硫站,天然气脱硫装置采用复合溶剂法脱碳脱硫与脱有机硫、固定床反应器脱COS、克劳斯灵活分流法硫磺回收工艺、部分氧化+碱法烟气脱硫的工艺路线。脱硫后的天然气集输送至新21井脱水站集中脱水处理后进入外输管网销售供气。 | 实际建设情况:新深101D、102D井来气分别经加热、节流并分离游离液后进入脱硫站,天然气脱硫装置采用复合溶剂法脱碳脱硫与脱有机硫、固定床反应器脱COS、克劳斯灵活分流法硫磺回收工艺、部分氧化+碱法烟气脱硫的工艺路线。脱硫后的天然气集输送至新21井脱水站集中脱水处理后进入外输管网销售供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处理,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和处理率不低于环评要求。项目硫磺回收单元的尾气采用“部分氧化+热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尾气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项目配套锅炉以自产净化后的天然气为燃料,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由15米排气筒排放并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排放按照《**市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德污防攻坚〔2021〕2号)要求控制在60mg/m3以下。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实施分类收集和处理。含硫废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项****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罐****处理站处理。清净废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回用设施,采用“预处理+过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产生的回用水送至循环冷却系统,浓水由罐****处理站处置。尾气洗涤塔碱洗废水和天然气联合脱硫装置检修废水,经统一收集后由罐****处理站。****处理站将项目废水处理后回注处置,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的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站绿化设施,不得外排。加强项目依托环保工程的运营管理,提高项目清洁化生产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将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气田水预处理装置区和污水回用设施)等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站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各种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做到防渗、防雨、防腐、防流失的“四防”措施,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别储存。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细化程序,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各装置及设施间的协调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加强运营过程中管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避免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对环境造成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理规划管道、场站周边的用地性质和建设,防止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加强了项目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废气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满足环评要求。项目硫磺回收单元的尾气采用“部分氧化+热焚烧+碱液吸收”处理工艺,根据监测结果,处理后的尾气达到《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的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项目配套锅炉以自产净化后的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了Zeeco FreeJet 燃料低氮燃烧器,根据监测结果,锅炉烟气由15米排气筒排放并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满足《**市2021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德污防攻坚〔2021〕2号)要求控制在60mg/m3以下。按照环评要求对锅炉尾气和焚烧炉尾气设置了在线监测设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了废水的收集处理措施,实施了分类收集和处理。根据现场调查,含硫废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项****处理站(建设规模为40m3/d,实际运行规模平均约14.29m3/d)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由罐****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等清净废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回用设施(建设一套12m3/h污水回收设施,实际运行规模平均约9.23m3/d),采用“预处理+过滤+RO反渗透”工艺处理,产生的回用水送至循环冷却系统,浓水由罐****处理站处置。尾气洗涤塔碱洗废水和天然气联合脱硫装置检修废水,经统一收集后由罐****处理站。****处理站将项目废水处理后回注处置,无外排。生活污水经**的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m3/d,)处理后,初期回用于场站绿化设施,目前已停用,生活污水经办公区厕所收集预处理后由******公司清运至********社作为农作物施肥处置,不外排。加强了项目依托环保****处理站和回注站)的运营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建设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落实了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气田水预处理装置区和污水回用设施)和化学品库房等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空分空压、除盐水站、凝结水站、动力锅炉区域、备品备件库、火炬单元、循环水冷却单元、分析化验室、井口集输区、****泵站、液硫装车单元和雨水监控池兼事故储存池等;非污染防治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现场控制室等区域,除绿化区外,采取的地面水泥硬化措施。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按相关要求在项目所在地上游、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在厂区外北侧受人为污染较小区域、厂区液硫池附近、采出水处理区、厂区外南侧耕地处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未发现异常,未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对总图布置进行了合理设置,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针对厂界噪声超标情况进行了整改,采取了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音器、建设隔声围墙等措施,整改完成后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噪声不扰民。 落实了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建设了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10m×7m),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别储存,设置有警示标识,有围堰,以及专人管理,设置台账。危废暂存间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废标识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加强了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定****填埋场填埋或其他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未发生二次污染。 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按照脱硫站特点对应急演练进行了细化,演练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未发生过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定期对管道检查和维护,未发生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对环境造成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线避让了长江村规划区,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复耕,周边用地和建设前一致,未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
生活污水处理后绿化回用变更为由******公司清运至********社作为农作物施肥处置;由于废水中污泥含量低,实际板框压滤机未使用,实际气田水处理产生的少量污泥和废水一起****处理站处理,在袁家气田水处理处理后产生****管理处置;化学品库由一般防渗优化为重点防渗,其他无变化;增加了高噪声设备增加消音器和建设隔声围墙等降噪措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控制和减少无组织排放措施。项目以脱硫站联合脱硫装置边界为起点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2户农户,该2户农户未搬迁前,项目不得投产运行。你公司应协助监督相关部门不得在项目卫生防护距****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根据中石化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已对脱硫装置区边缘200m以内的农户进行了搬迁,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农户均已搬迁。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与本项目不相容的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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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812 | 0 | 0 | 0 | 8.812 | 8.812 | / |
0 | 3.272 | 0 | 0 | 0 | 3.272 | 3.27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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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40m3/d****处理站 | 无 | 40m3/d****处理站:工艺为:酸液缓冲罐→气提塔→出水提升泵→污水脱硫装置→脱硫提升泵→压力斜板沉降罐→压力两相缓冲罐→装车泵→****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由罐****处理站,最终进行回注处置,不外排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12m3/h污水回用设施 | 无 | 12m3/h污水回用设施:采用的工艺路线为“预处理+过滤+RO反渗透”,产生的回用水送至循环冷却系统,浓水由罐****处理站,经处理后回注处置,不外排 | 监测2天,每天3次 | |
3 | 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 | 无 | **一套5m3/d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已停用,生活污水经办公区厕所收集预处理后由******公司清运至********社作为农作物施肥处置,不外排。 | 未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尾气焚烧炉烟气处理设施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尾气采用“部分氧化+热焚烧+碱液吸收”的处理工艺,达标尾气由1根40m高的排气筒外排 | 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
2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Zeeco FreeJet 燃料低氮燃烧 | 监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优选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火炬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优选低噪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增加消音器和建设隔声围墙等措施;选用低噪声火炬头 | 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一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将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气田水预处理装置区和污水回用设施)等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并落实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落实了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天然气净化联合装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气田水预处理装置区和污水回用设施)和化学品库房等区域;一般污染防治区: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区域为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空分空压、除盐水站、凝结水站、动力锅炉区域、备品备件库、火炬单元、循环水冷却单元、分析化验室、井口集输区、****泵站、液硫装车单元和雨水监控池兼事故储存池等;非污染防治区: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现场控制室等区域,除绿化区外,采取的地面水泥硬化措施。建立地下水、土壤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按相关要求在项目所在地上游、项目所在地、项目所在地下游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在厂区外北侧受人为污染较小区域、厂区液硫池附近、采出水处理区、厂区外南侧耕地处布设土壤跟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未发现异常,未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各项固体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处置措施,规范设置各种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做到防渗、防雨、防腐、防流失的“四防”措施,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别储存。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必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 落实了各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建设了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10m×7m),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各类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桶分别储存,设置有警示标识,有围堰,以及专人管理,设置台账。危废暂存间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危废标识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设置。加强了各类固体废弃物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环境管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定****填埋场填埋或其他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未发生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期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开挖中应妥善保存挖取的表土、耕作层土壤等,以便施工后期用于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施工期结束后应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裸露边坡、施工场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尽量避开了雨天和大风天,未留疏松地面,减少了风蚀导致的水土流失。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和路线,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及时将土石方回填、夯实,避免长时间堆放,减轻水土流失。表土临时堆场采用编织袋装土压边作为临时拦挡,在表土堆场底端截排水沟交汇处设置临时沉沙池,场地内的雨水汇集后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道路工程用条石护基,并修建排水沟,路面采用碎石铺垫,防止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设置挡墙,设施基础采用水泥砼,场地内外设置排水、截水沟,减少雨水对施工场地冲刷,管线沿线和站场周边施工期临时占地均已复耕。试运营期加强了与当地农民的沟通,试运营期项目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了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了临时占地区耕地复种恢复管护,现场未发生明显的水土流失现象和生态破坏。 |
表7 风险设施
1 | 雨水监控池与事故水池之间设置闸板阀可切换雨水。雨水监控池兼事故水池有效容积1400m3。严格按照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细化程序,确保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各装置及设施间的协调管理,避免和控制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加强运营过程中管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避免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对环境造成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理规划管道、场站周边的用地性质和建设,防止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 雨水监控池与事故水池之间设置闸板阀可切换雨水。雨水监控池兼事故水池有效容积1400m3(31m×20m×5.3m),分区分格设置。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按照脱硫站特点对应急演练进行了细化,演练其合理、有效、可靠,满足环境安全要求,未发生过风险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定期对管道检查和维护,未发生因天然气泄漏引发燃烧爆炸对环境造成影响。****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线避让了长江村规划区,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复耕,周边用地和建设前一致,未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和纠纷。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由罐****处理站,经处理后回注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水由罐****处理站,经处理后回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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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项目以脱硫站联合脱硫装置边界为起点划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划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2户农户,该2户农户未搬迁前,项目不得投产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根据中石化相关安全规范要求,已对脱硫装置区边缘200m范围以内的农户进行了搬迁,在进行搬迁后,以脱硫站联合脱硫装置边界为起点划定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有农户(主要为东侧赵家院子散居农户)均已全部搬迁,目前距离脱硫站联合脱硫装置边界最近农户位于北侧约210m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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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场气田雷四气藏产能建)设工程(地面工程)”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及总量替代途径的审核意见》(德市旌环(2022)11号),项目总量指标替代途径为建设单位实施的“地层水综合利用站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在该工程完成并达到减排能力前,**项目不得投运。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层水综合利用站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后评估汇报材料》,由****实施“地层水综合利用站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8月完成改造,主要进行了更换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改造和安装节能器等改造内容,目前正常稳定运行,根据该项目的烟气检测报告,3台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低于50mg/m3,平均浓度约30mg/m3,经核算3台锅炉燃气经核算实际消减NOx总量21.498t/a,大于预期的17.393t/a,也大于原环评和环评批复的本项目的NOx总量。本项目满负荷工况下NOx实际排放总量约2.375t/a(2倍消减为4.75t/a),满足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总量消减要求,也小于替代消减源消减的总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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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管线沿线和站场周边施工期临时占地均已复耕,做好了临时占地区耕地复种恢复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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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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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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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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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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