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机动车回收及拆解利用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2MAC9U0YB70 | 建设单位法人:陈凯 |
汤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镇高穴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废旧机动车回收及拆解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高穴村 |
经度:106.46428 纬度: 26.403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7 |
筑环表〔2023〕1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151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2MAC9U0YB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贵****公司 |
915********673319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2MA6H9W747L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uizhoutianfeng.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省**市**区**镇高穴村,该****工业园****集团****公司**区装备制造产业园8-1#生产厂房的第1层及其周边空地作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占地红线范围面积为20000m2(其中在建厂房面积约13000m2,需要自建钢棚面积约7000m2)。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等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厂房总占地面积为11700m2。该项目规划调整后取消了所用作预处理车间的自建钢棚面积7000m2,且8-1#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由原13000m2缩减至11700m2,其余8300m2露天面积作为临时车辆停放区域(破损、事故车辆等易泄露物质的车辆不在露天区域停放),总面积仍为20000m2。厂区规划调整后,全厂地势最低处为厂区东南角,因此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与废水处理设施位置设置于厂区东南角。 |
项目根据建设实际情况考虑到后期拆解产能的增加及精细化拆解调整厂房布局。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5条: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动,厂区红线范围不变,环境防护距离不变,未新增敏感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对回收的废旧机动车,仅进行简单拆解分类。对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容器等危险部件仅涉及整体拆除,不进一步分拆;不涉及进口报废汽车拆解,不涉及破碎、熔炼等深加工工艺,不对发动机、变速器、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动力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也不涉及到发动机的再造工艺。项目不对拆解车辆进行清洗。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对回收的废旧机动车,仅进行简单拆解分类。对铅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容器等危险部件仅涉及整体拆除,不进一步分拆;不涉及进口报废汽车拆解,不涉及破碎、熔炼等深加工工艺,不对发动机、变速器、电子元器件、蓄电池、动力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等进行深度拆解,也不涉及到发动机的再造工艺。项目不对拆解车辆进行清洗。 |
同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拆解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车间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②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③制冷剂回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吸粪车定期抽运至**市******处理厂****处理厂修建完成后,场区内生活污废水将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6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项目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储水池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要求后,首先回用于项目场地冲洗水补充用水,多余部分交由**嘉弘****公司环保新型建材项目使用,不外排。车间地坪冲洗水经收集进入项目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坪冲洗,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底座加固、基座减震、加强对机械的维修维护等措施降噪,最后通过距离衰减。4.固废:项目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类交给各类回收企业回收处理,专门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制冷剂、尾气净化装置(含催化剂)、和废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分为液态废物暂存区和固态废物暂存区。各类危废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其中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大型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区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切割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由1根新增的23m排气筒(DA002)排放。小型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区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切割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由1根23m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吸粪车定期抽运至**市******处理厂****处理厂修建完成后,场区内生活污废水将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容增加由60m3变更为100m3,地坪冲洗水用量由20m3/d缩减至11.7m3/d。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底座加固、基座减震、加强对机械的维修维护等措施降噪,最后通过距离衰减。4.固废:项目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分类交给各类回收企业回收处理。项目实际建设将危废暂存间分为液态废物暂存区、固态废物暂存区和废铅蓄电池暂存区三个区域,该暂存库已做防渗防腐处理,且内部设漏液回收系统(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区平时门窗封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
1.废气:实际建设时,大型报废机动车的预处理和拆解区域与小型报废机动车的预处理和拆解区域跨度过大,且中间有行车等设备阻隔,不便于废气输送管道的布置,考虑到废气输送管道过长会导致含油粉尘堆积,有很大的风险隐患,因此在大型报废机动车预处理与拆解区域单独增设两套废气处理设施(一套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设施,一套集气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及一根23m排气筒。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厂房布局发生变化,考虑风险隐患进行变更,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10条: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污染物种类和量无增加),且排放口都对应安装了环评同样的环保措施,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2.废水:生活污水同环评一致。实际建设时由于平面布置发生变动,生产厂房占地面积减小,露天面积增大,导致初期雨水产生量增大,因此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容需要重新核算,根据《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GB50684-2011)中的初期雨水计算方法可得,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容由原60m3变更为100m3,但该项目中初期雨水处理后回用于地坪冲洗,不外排,且新增多余部分的经过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并未超过**嘉弘****公司生产所需用水量,满足其生产需要。由于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的减小,地坪冲洗水用量也由原环评报告表中 20m3/d 缩减至11.7m3/d,但储水池仍为60m2,且污染负荷减少,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3.噪声:同环评一致。4.固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同环评一致。本项目考虑更规范收集废铅蓄电池,调整危废暂存间划分数量,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第5条: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动,厂区红线范围不变,环境防护距离不变,未新增敏感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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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吸粪车定期抽运至**市******处理厂处理。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化粪池,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 |
2 | 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 | 初期雨水经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项目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储水池处理后,首先回用于项目场地冲洗水补充用水,多余部分交由**嘉弘****公司环保新型建材项目使用,不外排。车间地坪冲洗水经收集进入项目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储水池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地坪冲洗,不外排。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项目小型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区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切割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由1根23m排气筒(DA001)排放。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排气筒DA001,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2 | DA002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大型报废机动车预处理区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设施净化处理;切割区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收集+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统一由1根新增的23m排气筒(DA002)排放。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排气筒DA002,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3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通风换气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项目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4 | 厂内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 加强通风换气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厂内无组织废气,项目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机械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底座加固、基座减震、加强对机械的维修维护等措施降噪,最后通过距离衰减。 | 经监测,本次验收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位于三叠系中下统**组第一段(T1-2a1)**岩内,正常工况下,生活污水依托******公司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吸粪车定期抽运不外排,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事故状态下本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途径主要为: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收集、暂存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发生泄露而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为了防止燃油、废油液等泄漏污染地下水,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 | 经现场勘查,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及污水处理用地均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其余部分采取地面硬化防渗处理,在全厂最低处设置了事故池,若生物料泄漏也不会直接与土壤接触下渗或随雨水外流污染土壤环境。危废暂存间按相关要求进行了密闭、防渗处理,固体废物暂存产生的渗滤液不会与土壤接触下渗,同时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可有效避免废水发生跑冒滴漏现象污染土壤。因此,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符合验收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涉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分为可回收废物、不可利用固体废物。可回收固体废物包括钢、铁、铝、铜、镁、钛、锌、铅等金属和塑料、橡胶、玻璃、陶瓷、纤维等非金属以及可利用零部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危险废物包括汽车拆解下来的废油液、废制冷剂、废蓄电池、废电容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等。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厂房内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对于拆解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回收有用物品,不可利用废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 危险废物专门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废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制冷剂、尾气净化装置(含催化剂)、和废电容器/开关、电路板等),分为液态废物暂存区和固态废物暂存区。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暂存场所采取防火、防渗防腐、硬化地面等措施(其中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并采取防腐、防渗、耐酸地面及泄漏收集池等措施),并按规定分类别存储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必须要高于厂房的基准地面,确保雨水无法进入,渗漏液也无法外溢进入环境,设置截流事故池,张贴危废标识标志。 | 经现场勘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分类后交给各类回收企业回收处理,项目区内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项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 求分类收集暂存各类危废(其中废蓄电池单独收集在防腐蚀密闭容器中),并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三个暂存区,为液态废物暂存区、固态废物暂存区和废铅蓄电池暂存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防腐、防渗、耐酸地面及泄漏收集池等措施,并按规定设置了截流事故池,张贴危废标识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沟通,共同参与制订应急预案。应根据项目特点,参考其他工程中好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根据工程特点和经验,具体应包括如下几方面的应急预案,非甲烷总烃中毒应急、火灾及爆炸应急、重大环境污染应急,进行编制并按编制内容进行实施。 | 废旧机动车回收及拆解利用项目于2024年6月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1年6月24日在贵****应急中心备案,备案编号为520112-2024-271-L,项目已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设置应急物资库,并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行政办公主要依托于场地西南侧约100m处的******公司办公楼,该公司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办公地点位于**省**市**区**镇高穴村马厂岩组马厂岩山灰麻窝(不涉及生产,****公司办公及食宿使用),办公地点处设有食堂及宿舍,本项目职****公司宿舍及食堂,本项目不单独建设宿舍及食堂供职工使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生活污水依托******公司化粪池处理,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吸粪车定期抽运至**市******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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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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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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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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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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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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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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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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