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莱睿普思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废矿物油循环再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7MA1986X23B | 建设单位法人:刘潇 |
李洪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园区浩拓路6-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废矿物油循环再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园区浩拓路6-1号 |
经度:124.80115 纬度: 46.5613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2 |
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1-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7MA1986X2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1MA7G16YL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448623P | 竣工时间: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vip77777.cn/3g/index.php?p=news_show id=199 lanmu=1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建设地点位****园区 | 实际建设情况: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建设地点位****园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装置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切换用于废矿物油处理,处理废矿物规模5万吨/年;装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切换用于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m3/h;**空氮站配套工程;**脱盐水站配套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装置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切换用于废矿物油处理,处理废矿物规模5万吨/年;装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切换用于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m3/h;**空氮站配套工程;**脱盐水站配套工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利用现有废矿物油处理装置中1~7#切割塔进行混合二甲苯分离,混合二甲苯分离规模为15万吨/年,生产产品邻二甲苯3.6万吨/年、乙苯及间(对)二甲苯混合物11.4万吨/年。其中,装置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切换用于废矿物油处理,处理废矿物规模5万吨/年;装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切换用于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m3/h;**空氮站配套工程;**脱盐水站配套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现有废矿物油处理装置中1~7#切割塔进行混合二甲苯分离,混合二甲苯分离规模为15万吨/年,生产产品邻二甲苯3.6万吨/年、乙苯及间(对)二甲苯混合物11.4万吨/年。其中,装置每年5月1日至10月30日切换用于废矿物油处理,处理废矿物规模5万吨/年;装置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切换用于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混合二甲苯分离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处理站进行技术改造,增加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套,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4m3/h;**空氮站配套工程;**脱盐水站配套工程。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减压进料加热炉、反应进料加热炉、使用天然气和脱硫后的不凝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分别经2根25m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z、NOx、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限值要求;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和脱硫后的不凝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15m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储罐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二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经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楼顶15m高排放口排放,NMHC、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外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限值要求,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装置,装置区尾冷凝器产生含怪不凝气依托原有火炬管****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理,满足本项目含怪不凝尾气焚烧处理要求。利用原有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处理加氢精制产生的HS,反应产生的徽量水进入产品,产生的少量HS废气随氢气返回系统循环处理;在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装置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日常管理与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采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最大程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的H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8个500m3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压力储罐+氮封措施贮存,有效控制罐体工作损耗油气减少储罐NMHC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建设项目对储罐装卸设施采用浸没式液下鹤管装车,并设置负压油气集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率不低于95%。对装车鹤位未收集的油气采取双活性炭吸附罐交替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双活性炭吸附罐排气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化验室检验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11m高排气简排放,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按照园区管理要求,企业在涉VOCs 废气排放口,安装VOCs自动监测装置。 水环境保护措施。含油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装置反冲洗废水、****处理站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预处理,****处理厂纳管指标后,经园区污****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酸性水依托****公司酸性水管线,****公司酸性水汽提系统依托处理。 根据《.****办公厅关****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发区****园区建设要求,在监测端口设置明管,并对纳管废水进行在线监测和自动阀门控制。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池、污水井、事故池、污水沟、沟边、生产污水明沟底板及壁板、危废暂存间、矿物油品储罐区、罐基础、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地下管道等属于重点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装置区、地面、循环水站、管廊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分布,设置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项目厂界外上游、项目场地内及场地下游各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跟踪监测。合理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进出管路柔性连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处理、利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加氢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原料热沉降产生的含油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浮油、浮渣、污泥,空氮站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油气分离芯、废除油芯,化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油气回收尾气吸附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装置区设置排水沟,在事故状态时,将泄漏的物料及含物料的废水收集至厂区应急事故池。罐区及配套设施设置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罐区地坪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围堤外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及罐区污染的初期雨水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池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用于切换收集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减压进料加热炉、反应进料加热炉、使用天然气和脱硫后的不凝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分别经2根25m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z、NOx、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限值要求;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和脱硫后的不凝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根15m的烟囱排放,颗粒物、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储罐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冷凝回收,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二甲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经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后通过楼顶15m高排放口排放,NMHC、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厂界外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5限值要求,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项目生产利用原有项目生产装置,装置区尾冷凝器产生含怪不凝气依托原有火炬管****公司火炬系统焚烧处理,满足本项目含怪不凝尾气焚烧处理要求。利用原有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氧化锌脱硫剂反应器处理加氢精制产生的HS,反应产生的徽量水进入产品,产生的少量HS废气随氢气返回系统循环处理;在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装置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等过程中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生产装置的密闭性操作,加强输送管线的日常管理与检查,杜绝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等现象,采用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最大程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以上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的H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8个500m3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压力储罐+氮封措施贮存,有效控制罐体工作损耗油气减少储罐NMHC无组织排放量,无组织排放的NMHC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建设项目对储罐装卸设施采用浸没式液下鹤管装车,并设置负压油气集气回收设施,油气回收率不低于95%。对装车鹤位未收集的油气采取双活性炭吸附罐交替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双活性炭吸附罐排气口排放,无组织排放的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限值要求。化验室检验产生的废气采用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楼顶11m高排气简排放,NMHC、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按照园区管理要求,企业在涉VOCs废气排放口,安装VOCs自动监测装置,因本项目为改建项目,VOCs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测于2020年4月20日验收后投入运行,运行情况良好。 水环境保护措施。含油污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装置反冲洗废水、****处理站隔油、气浮、厌氧、缺氧、好氧预处理,****处理厂纳管指标后,经园区污****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酸性水依托****公司酸性水管线,****公司酸性水汽提系统依托处理。 根据《.****办公厅关****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发区****园区建设要求,在监测端口设置明管,并对纳管废水进行在线监测和自动阀门控制。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池、污水井、事故池、污水沟、沟边、生产污水明沟底板及壁板、危废暂存间、矿物油品储罐区、罐基础、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地下管道等属于重点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装置区、地面、循环水站、管廊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具体的防渗措施及效果见表7.2-5)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厂区布置、地下水流向和保护目标分布,设置3眼地下水跟踪监测井,项目厂界外上游、项目场地内及场地下游各设置一口监测井,用于地下水跟踪监测。合理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影响。 声环境保护措施。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隔振措施,风机进出管路柔性连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处理、利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加氢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原料热沉降产生的含油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浮油、浮渣、污泥,空氮站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油气分离芯、废除油芯,化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油气回收尾气吸附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装置区设置排水沟,在事故状态时,将泄漏的物料及含物料的废水收集至厂区应急事故池。罐区及配套设施设置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罐区地坪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围堤外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及罐区污染的初期雨水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池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用于切换收集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0 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已经已经完成的排污许可证的更新工作,并按排污许可要求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067.536 | 6668.6 | 6668.6 | 4067.536 | 0 | 6668.6 | 2601.064 | |
1.84 | 1.031 | 1.031 | 1.84 | 0 | 1.031 | -0.809 | |
0.032 | 0.048 | 0.048 | 0.032 | 0 | 0.048 | 0.01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752 | 0.334 | 0.334 | 4.752 | 0 | 0.334 | -4.418 | / |
11.114 | 1.871 | 1.871 | 11.114 | 0 | 1.871 | -9.243 | / |
3.4 | 0.207 | 0.207 | 3.4 | 0 | 0.207 | -3.193 | / |
7.338 | 1.681 | 1.681 | 7.338 | 0 | 1.681 | -5.65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纳管指标 | ****处理站一座 | ****处理站进、出水进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减压进料加热炉和反应进料加热炉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3限值要求 | 建设了减压进料加热炉和反应进料加热炉 | 验收期间对减压进料加热炉和反应进料加热炉废气排放筒进行了验收监测 | |
2 | 导热油炉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 | 建设了导热油炉 | 验收期间对导热油炉废气排放筒进行了监测 | |
3 | 储罐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冷凝回收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限值要求 | 建设油气冷凝回收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 | 验收期间对油气冷凝回收及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排放筒进行了监测 | |
4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要求和 |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负压集气+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排放 | ****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排放筒排放废气进行监测 | |
5 | 化验室废气处理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 建设了化验室废气的通风橱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 对化验室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进行了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 验收期间对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池、污水井、事故池、污水沟、沟边、生产污水明沟底板及壁板、危废暂存间、矿物油品储罐区、罐基础、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地下管道等属于重点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装置区、地面、循环水站、管廊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污水池、污水井、事故池、污水沟、沟边、生产污水明沟底板及壁板、危废暂存间、矿物油品储罐区、罐基础、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地下管道等属于重点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重点防渗要求。装置区、地面、循环水站、管廊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应使用有效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性能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防渗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处理、利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加氢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原料热沉降产生的含油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浮油、浮渣、污泥,空氮站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油气分离芯、废除油芯,化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油气回收尾气吸附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处理、利用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加氢工艺产生的废催化剂,原料热沉降产生的含油污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浮油、浮渣、污泥,空氮站产生的废机油滤芯、废油气分离芯、废除油芯,化验室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油气回收尾气吸附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装置区设置排水沟,在事故状态时,将泄漏的物料及含物料的废水收集至厂区应急事故池。罐区及配套设施设置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罐区地坪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围堤外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及罐区污染的初期雨水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池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用于切换收集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装置区设置排水沟,在事故状态时,将泄漏的物料及含物料的废水收集至厂区应急事故池。罐区及配套设施设置满足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罐区地坪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围堤外设置雨污切换阀。装置区及罐区污染的初期雨水由厂区初期雨水池收集,初期雨水池设置初期雨水切换阀,用于切换收集15分钟初期雨水,收集后的****处理站进行预处理。 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酸性水依托****公司酸性水管线,****公司酸性水汽提系统依托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酸性水依托****公司酸性水管线,****公司酸性水汽提系统依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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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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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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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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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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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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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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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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