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丰溪路**公馆47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 |
标的名称: | **市**区丰溪路**公馆47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933,79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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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省﹒**市﹒**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02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08日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市**区丰溪路**公馆47直店铺整体招租(5年),所在楼层均为第1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规划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合计1753.61平方米(其中5#楼商铺13直、建筑面积492.88平方米,4#楼商铺34直、建筑面积1260.73平方米),详见标的清单。起拍价18.5277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0万元。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市盛业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盛业评报字[2024]第072号评估报告。 2.标的内容仅限评估报告中的标注,不包含装修及室内物件或其它设施,租赁房产的面积、状况、性能、新旧等均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次租赁房产均未办理权属证明,房产面积仅供参考,届时租赁权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租金分期支付,每年度支付一次,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拍卖成交后,承租方须在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 4.前3年的租金按照拍卖竞得价支付,第4年与第5年的租金在拍卖竞得价基础上递增2%。 5.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的房屋租金(按照首年租金计算),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及租赁物未损坏的前提下,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6.给予6个月的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承租期内。 7.经营范围:为整体发展、住户环境及安全,标的不得用于经营修理等有环境噪音的行业,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或地方限制的行业,不得违法违规经营,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所约定的经营范围。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照章经营、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乱纪项目;自投资金、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必须自主经营,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给第三方。 8.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保安、保洁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9.承租方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建,不得违章搭建;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房屋损害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承租方装修计划需经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自行负责所需办理的有关手续,自行承担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10.承租期满后或者提前终止承租期的,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11.如因政府政策原因或其它相关部门要求需改变房产用途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招租方将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场地,招租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并不予任何补偿,但将无息退还承租方不能继续租用时间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12.租赁合同签订前产生的纠纷由招租方负责协调解决,合同签订后的所有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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