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厚达商贸有限公司新建40万吨煤矸石破碎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2MA0HDRG68J | 建设单位法人:王玉梅 |
梁成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西河乡上庄头村东南35m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40万吨煤矸石破碎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2.356667 纬度: 35.531111 | ****机关:阳****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3 |
阳审管许可字〔2023〕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2MA0HDRG68J001W |
2024-1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364 | 运营单位名称:**** |
****0522MA0HDRG6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22MA0HDRG68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25MA0HE59H9U | 竣工时间:2024-11-12 |
2024-11-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12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破碎筛分 | 实际建设情况:破碎筛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受料坑三侧及顶部封闭,入料一侧设置软帘,破碎机整体进行封闭,受料坑上方、破碎机进出料口及皮带跌落点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通过吸尘管与1套布袋除尘器相连,含尘废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输送皮带及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成品跌落采用柔性落料口,并设固定式雾化喷头喷雾降尘;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在轻钢结构全封闭生产厂房内,顶部各安装1套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喷雾抑尘;原料卸车、成品装车在全封闭堆场进行,各配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堆场内堆存量控制在5天产量范围内,禁止露天堆存;堆场地面积尘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对厂区地面及周边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对进出厂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物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须采取遮盖等封闭措施,固定运输路线,不得随意穿越村庄。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早厕,熟化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排入现有1座50m3的洗车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在厂区东南地势较低处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63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厂区四周布设雨水管沟,含尘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内抑尘用水。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环保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合理均匀安排产品运输,避免车辆集中密集运输或拥堵现象,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减少鸣笛;夜间不进行煤炭运输。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池底泥渣作为低级建筑材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内现有封闭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西河乡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集中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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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洗车废水收集池 | 不外排 | 洗车废水排入现有1座50m3的洗车废水收集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无需监测 | |
2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不外排 | 在厂区东南地势较低处设置1座容积不小于63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在厂区四周布设雨水管沟,含尘雨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内抑尘用水。 | 无需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15m,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 | 受料坑三侧及顶部封闭,入料一侧设置软帘,破碎机整体进行封闭,受料坑上方、破碎机进出料口及皮带跌落点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通过吸尘管与1套布袋除尘器相连,含尘废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煤矸石加工工序排放口颗粒物11月22日排放浓度2.5mg/m3,排放速率0.027kg/h;11月23日排放浓度2.1mg/m3,排放速率0.024kg/h; | |
2 | 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要求:1.0mg/m3 | 输送皮带及转载点进行全封闭处理,成品跌落采用柔性落料口,并设固定式雾化喷头喷雾降尘;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均在轻钢结构全封闭生产厂房内,顶部各安装1套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喷雾抑尘;原料卸车、成品装车在全封闭堆场进行,各配1台雾炮机喷雾降尘;堆场内堆存量控制在5天产量范围内,禁止露天堆存;堆场地面积尘及时清理,减少二次扬尘。对厂区地面及周边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洒水,对进出厂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洗;物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须采取遮盖等封闭措施,固定运输路线。 | 11月22日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0.589mg/m3,11月23日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最高浓度点0.43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采用环保低噪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合理均匀安排产品运输,避免车辆集中密集运输或拥堵现象,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减少鸣笛 | 厂界周昼间噪声范围11月22日在55.2-57.0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在44.8-46.9dB(A)之间;11月23日在53.9-55.6dB(A)之间,夜间噪声范围在45.6-46.3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除尘灰、池底泥渣作为低级建筑材料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内现有封闭垃圾箱内,定期清运至西河乡指定生活垃圾堆放点集中处置。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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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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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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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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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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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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