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31 17: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1日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5个工作日),报告书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4日(10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xypt.china-eia.com/XYPT/center/login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书送3本;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 高塑性耐腐蚀双相合金特种合金精密轴棒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周家村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6000平方米厂房和2000平方米研发大楼。利用原有2台合金熔化炉,购置真空感应熔炼炉,LF精炼炉、VOD真空脱气炉,电渣重熔炉、循环水冷却塔、脉冲除尘装备、液压万能试验机、冲击试验投影仪、加工中心、全自动抛光机、全自动校直机、高精度磨床、全自动拉拔机、变压器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塑性耐腐蚀双相合金特种合金精密轴棒100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合金熔化废气、LF精炼废气、VOD精炼废气、电渣重熔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及屋顶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修磨、抛光废气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无组织废气通过使用环保原料、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加强车间排风,可确保厂界达标。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近期由槽罐车运送至戴南镇****公司进行处理,待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接管戴南镇****公司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东侧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可达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布袋、熔炼除尘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有毒物质分布在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经辨识整个厂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性排放,不会导致周围人员伤亡,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之内。事故发生后需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停产整修,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综上,在加强监控、采取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书 | |||
公众参与 | 公众参与.pdf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幕墙制品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单家路3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租赁厂房13740平方米进行生产。购置数控折弯机、剪板机、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万平方米铝幕墙板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电磨、气磨过程中产生的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喷粉过程中产生的过喷粉尘由喷粉房负压吸风装置收集利用,再经大旋风+过滤器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排放;氟碳粉烘干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吸风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4#15m排气筒排放;调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体换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3#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流平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整体换气收集后经水帘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3#、4#15m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整体换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4#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3#、4#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工件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气体导出口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种植绿化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打磨粉尘、喷粉粉尘、调漆废气、喷漆及流平废气、烘干固化废气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废气收集处理率、加强车间排风,可确保厂界达标。 废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济开发区****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边角料、焊渣、废氟碳粉、废砂轮、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沉降尘、铝泥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乳化液、废润滑油、脱脂废液、脱脂废渣、钝化废液、钝化废渣、漆渣、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药剂包装袋、废催化剂、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油、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有毒物质分布在项目生产和储存单元,经辨识整个厂区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的最大可信事故为废气处理设施事故性排放,不会导致周围人员伤亡,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之内。事故发生后需及时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故障,进行停产整修,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综上,在加强监控、采取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书 | |||
公众参与 | 公众参与.pdf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钯制品、银制品 | |||
建设地点 | ****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3日,****工业园区。现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新增工业用地2132.7m2**厂房新上钯制品、银制品项目。项目于2024年8月27日在**市数据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众****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熔化、浇铸废气经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1#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拟采取加强生产管理,规范操作,加强通风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标准。 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表1),用于农田灌溉,不排放。待远期污水管网完善后,应立****处理厂处理。 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件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北姜村陈张线北侧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万****公司已****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戴政经备发〔2024〕112号),现计划利用**市戴南镇北姜村陈张线北侧1号的现有厂房建设精密铸件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拟淘汰原有中频炉、脱蜡釜、焙烧炉等老旧落后设备,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粘浆桶、抛丸机、振壳机、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通过射蜡、组树、制壳、脱蜡、焙烧、熔化、浇注、振壳、粗抛、切割、磨浇口、精抛等工艺生产不锈钢精密铸件。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500吨的生产规模。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蜡料处理、射蜡、脱模、脱蜡、组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制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熔化废气、焙烧蜡烟、浇注冷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精抛粉尘一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3)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熔化区废气昼间、夜间排放,精抛粉尘昼间排放;后处理区的振壳、切割、磨浇口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粗抛粉尘一并通过布袋除尘装置(TA004)处理,尾气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各种废气均采取合理的废气处理措施,能够确保废气达标排放,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速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DA002、DA004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标准;DA003排气筒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市戴南镇****公司处理,尾水排入西十港,最终流入北朱大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铸件生产 | |||
建设地点 | ****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材料厂关停现有项目,淘汰部分设备,**一条不锈钢铸件生产线,并对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不锈钢铸件生产项目,新增400kg中频炉1台、200kg中频炉1台、离心铸造机、带锯床、打磨机、抛丸机、车床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0吨不锈钢铸件。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熔化、浇注、打磨废气合并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TA001)处置,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2)处置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置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 A 表 A.1 中标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农田灌溉,废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远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TN、TP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炉渣、废模具、废钢丸、焊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耐高温除尘布袋、熔化除尘灰、废乳化液桶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炉重铸;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0吨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10000吨稀奶油、10000吨干酪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伽力森食品生物****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05日,****开发区**路1号。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建设“年产60000吨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10000吨稀奶油、10000吨干酪项目”。企业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储奶罐、净乳设备、发酵罐、脂肪分离设备、均质机、巴氏杀菌机、急冷机、捏合机、罐装设备、制冷设备、全自动CIP清洗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60000吨,稀奶油10000吨,干酪10000吨的生产能力。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鑫****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运营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标准;污水处理过程排放的NH3、H2S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生****处理站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项目****经济开发区****公司接管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指标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开发区****公司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隔声处理、合理布局,加强对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净奶渣、滤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乳清、污泥、生活垃圾。净奶渣、滤渣、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乳清由综合利用单位定期运走;污泥拟委托**市春光****公司作有机肥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精密铸造智能化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张万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兴****铸造厂位于**市戴南镇张万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包括幕墙配件制造、加工、销售。2024年,兴****铸造厂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沾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年产精密铸件2000吨的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口排放,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口排放,制壳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口排放,振壳、切割、打磨、精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口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一同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口排放。项目DA001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DA002排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DA003~DA005排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中心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不锈钢精密铸件生产改造 | |||
建设地点 | **市戴南镇南朱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市****制品厂位于**市戴南镇南朱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包括不锈钢标准件、不锈钢制品、不锈钢丝制品加工、销售。**市****制品厂现拟淘汰原有部分生产设备和除尘设施,新购置中频炉4台(250kg)、全自动射蜡机、电热脱蜡釜、焙烧炉、氩弧焊机、沾浆桶、抛丸机、振壳机、砂带机、切割机、打磨机以及环保设施等设备,改造精密铸件制造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年产精密铸件2000吨的产能。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项目营运期熔化废气、浇注废气、焙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蜡料处理废气、脱模废气、射蜡废气、组树废气、脱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制壳粉尘、振壳粉尘、切割、打磨、精磨、焊接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与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的抛丸粉尘合并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厂区内未捕集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戴南循****处理厂,处理****中心河。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机械配件技改 | |||
建设地点 | ****园区**(原老圩乡工业集中区)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电炉成套设备、机械配件、不锈钢制品制造。为顺应市场需求,企业拟投资1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机械配件技改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土地,本项目建成后达到提升产品质量的目的。项目主要新增喷漆房、喷粉房、固化炉等设备。项目于2023年12月20****审批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312-321281-89-02-702158。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废气: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废气、喷漆晾干废气、危废暂存废气。 焊接烟尘和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和喷漆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危废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负压收集后与固化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焊接和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喷塑、固化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喷漆、晾干过程中会产生的漆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 噪声: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项目名称 | 固态、半固态、液态复合调味料 | |||
建设地点 | **市周庄镇创业路35号 | |||
建设单位 | ||||
项目基本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24年7月,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周庄镇创业路35号。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拟投资11000万元,租用江****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4154.02平方米,**固态、半固态、液态复合调味料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设计年产固态复合调味料12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30吨、液态复合调味料20吨。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名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蒸汽发生器、热风炉以天然气为能源,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3.3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2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43.5mg/m3, 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排放标准。 本项目干燥/冷却粉尘采取“旋风除尘+沉降室+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3.3mg/m3、排放速率0.099kg/h,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标准要求。 项目投料、混合工序颗粒物采取密闭沉降措施;筛分、空输系统工序颗粒物采取空气滤芯过滤;包装工序颗粒物采取滤筒除尘及密闭沉降措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较小,预计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TDS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处理厂接管要求。经****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不会降低镇北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间2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 | |||
受理日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 报告表 |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邹为斌 | 联系电话 | 0523-****8188 |
联系地址 | **市**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 |||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 反馈邮箱:****@163.com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