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服务周期:项目总周期5个月。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提交《****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送审稿,之后1个月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正式稿。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5、招标内容:本次工作****集团未来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最终形成《****集团电力系统与绿色能源发展规划》。
6、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94.87 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拥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力、**绿色能源、低碳**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咨询类项目业绩。(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前2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6.2 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3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4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
请贵单位于2025年 1 月 2 日至2025年 1 月 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如有****公司联系(联系人:徐先生、手机号码:183****5505)。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5年 1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省**市**区小**路44****中心2522。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小**路44****中心25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2****5705
招标代理:****
地址:****港**港国际商务大厦18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3****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