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效投标人:
溧**区道路绿地养护及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于2024年11月12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于2024年12月3日组织了专家评委对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在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核阶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6日、12月9日、12月20日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行为被视为不符合中标条件。
我公司分别于12月10日、12月23日对投标材料原件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公示如下:
(1)******公司:所有保障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2)**杞林****公司:6辆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10辆车辆发票原件未提供、6台设备发票原件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3)**久智****公司:提供材料原件,完全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开林****公司:所有保障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1张设备发票原件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5)**维业****公司:所有保障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1辆车辆发票原件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6)******公司:提供材料原件,完全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7)景古****公司:提供材料原件,完全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8)******公司:提供材料原件,完全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9)**佳品****公司:提供材料原件,完全响应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0)****集团有限公司:10辆车辆行驶证原件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11)******公司:所有保障车辆设备原件都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12)**麦浦园林****公司:所有保障车辆设备原件都未提供,未对招标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若各有效投标人对本次核查情况存在质疑,请在公示之日起2日****公司提出,逾期未提出质疑的,将视为认可核查情况。我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后续措施,以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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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