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苗木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已落实****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本项目房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1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中心、科创大厦、人才公寓、孵化中心、****中心、配套服务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包括停车场(人防)和配套设备设施用房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用地约11公顷,**给排水管道约20公里;强弱电及燃气管线约27公里;**道路总面积约11万平方米;景观及其它配套设施工程主要打造公园绿地约41公顷,**桥梁、配套驳岸建设等,****电站一座。
**科技创新产业园景观设计绿化设计以自然式布局为主,建筑周边以精致花境或组团为主,其他区域根据方案设计形成不同片区特色,整体绿化面积约300000m2。
3、采购数量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苗木 | 多规格 | 批 | 1 | 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
POWERCHINA-0102-240157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 **省**市经开区富康大道1889号中电建建筑集**市科技创新产业园工程EPC项目指定地点。
6.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所以材料质量及验收规则等,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均参照《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各品种指标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且不低于《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满足招标人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6.2投标人必须提供苗木类营业执照、苗木检疫证、苗木质量合格证、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资料: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书、检疫证、标签、质量证明书(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标记、检验结果、批号和生产日期)及当地要求的其他文件;货物在发货前按照招标范围要求经过严格检查,依据施工图纸描述的参数规格提供合格产品,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苗木及验收的各项规范,符合招标文件中配置标准和技术标准的全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苗木的分类、科目、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运输和装卸),不低于国家标准、地方和行业标准。
6.3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苗木优先以苏北地区、**市周边地区,适合**土质生长的苗木。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招标人按节点付款(因付款流程周期较长,需结合自身垫资能力考虑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垫资承诺);
7.1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卸货后,经监理及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按照合同付款条款提供收货凭证及发票办理结算和付款;
7.2 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双方在当月共同确认当期材料实际进场型号和数量;次月支付当批次已结算货款的80%,单位工程(以招标人确认的单位工程为准)完工后支付至已结算货款的9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尾款扣除罚款后付清。
8、支付方式为:支付形式为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银行转账等,开具的供应链金融、银行票据、信用证等期限不超过1年,发生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卖方需配合买方走付款手续。
9、招标人付款时,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合格的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苗木免税发票。****政府对增值税税率政策进行调整,则税率按照最新政策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税务相关规定,税票金额应与当期结算额等同,发票中的双方财务信息应准确无误,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完整的合同号,因发票未按时开具或因发票开具不合格造成招标人无法抵扣的,其无法抵扣的金额由投标人承担。
10、其他:本次招标苗木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数量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量以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资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产品取得检疫证及国家、行业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检验报告。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中国电建系统内任何单位有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允许投标。
4、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互连”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2740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2365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西**六铺炕南小街1号
邮 编: 223800
联 系 人:邹先生;张女士
电 话:188****4080;010-****1123
电子邮箱:****@163.com
****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10-****1025
****集团有限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