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函
各受邀单位:
我部拟对**双钱高速公路土建施工SQTJ1标段项目渠江特大桥施工便道环境保护、便道挡土墙等零星工程劳务分包工作进行比价采购,请按工程量清单表(详见附件)和本询价函要求于平台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报价相关资料逐页盖章扫描上传至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届时我部将开展网上比价工作。
以下为合同主要条款
分包范围:**双钱高速公路土建施工SQTJ1标段项目部零星工程相关全部劳务工作内容。
分包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工程量主要包括施工便道环境保护、便道挡土墙、场地硬化、便道修补维护及硬化、变压器基础所需的主要工序和上述未明示但实际完成承包项目内容所需的辅助工序所包括的劳务工作内容,详见附表。
(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仅填报含税单价(含税单价指含增值税单价)即可,其余价格均根据计算定义自动计算,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投标时统一采用的增值税税率,在实施过程中如增值税税率有与投标报价时不一致的,当增值税率大于投标时的税率,超出部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增值税小于投标时的税率时,按实际税率进行结算。
(2)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业主与发包人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一致)编制的。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业主与发包人约定的技术规范一致)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4)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经发包人根据计量方法计量并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供应至劳务分包人材料库的,需要劳务分包人提供装卸、运输、保管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完成,并承担全部费用。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书面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非工程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资料,同时取样送工程承包人试验室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检测费用由分包人自行承担。如分包人采用不合格材料造成质量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分包人承担。
除工程量清单项里已列明甲供材料由工程承包人提供外,其他所有材料均由分包人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其中因分包人无法购买的材料需工程承包人代购的,需按计划提前20日至30日报工程承包人审批,且不低于最低采购数量标准,相关费用分包人自行承担,从结算款中扣除。
建设单位对本项目材料及设备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执行。你方采购和(或)我方委托你方保管的材料设备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我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执行我方标准化要求。
农民工管理需满足我方及建设单位、国家法规相关要求,你方应按要求报送真实有效的农民工工资册及相关资料。
1.5.1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与已建成或在建的公路、管线、供水、供电等存在交叉干扰而导致发生包括且不限于如协调费、补偿费、功效降低费等费用,你方已充分考虑其风险并在工程量清单相关清单单价或(和)总额价中进行了分摊报价,在实施过程中我方不对此部分费用进行调整或作出额外补偿。
1.5.2 施工过程中,可能与其他施工单位如土建、路面、绿化、房建、交安等产生交叉相互影响情况,你方在报价前应充分考虑此类情况的发生时可能会造成窝工、停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你方承担。
1.5.3 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交叉干扰、工点不能连续施工等出现的机具来回搬迁、施工绕行、停工、工效降低等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均不再考虑,由你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增加。
你方须按照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现行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我方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相关费用摊入报价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项目累计责任事故死亡控制指标不发生责任死亡事故。你方未达到项目累计责任事故死亡控制指标的,我方将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你方应无条件配合我方按项目建设单位、监理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各类报审报批程序;若你方报送我方的文件资料需得到监理人、建设单位审批的,你方应配合我方向监理人、建设单位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并共同协商监理人、建设单位尽快审批。你方应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监理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督和检查。
临时工程占地范****办公室、食堂、宿舍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取弃土场、场内场外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你方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我方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同****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你方合理使用临时用地,不得浪费,若因你方原因导致临时征地增加,产生临时征地费用由你方承担。临时用地费包含征地、青苗费、附着物补偿费、复耕费、协调费、手续费等。临时用地退还前,你方应恢复到临时用地使用前的状况,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如因你方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我方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你方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临时用电、场内场外临时道路、临建工程、标准化场地建设、高接高等其他临时设施费用不单独计价已包含在清单其他子目中。
当月完成经监理、业主审核认定以及总包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后,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提供签字齐全的施工资料。当月实际已完成的合同内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办理结算手续,分包人提供等额的合格、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承包人在业主计量款实际到位(即工程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对应工程的工程款后)后按照结算金额的80%(农民工工资按100%****公司申报资金,****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形式(根据当月实际情况选择,税费、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向分包人支付。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由工程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签收单,由工程承包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出据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结算单,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0%,待**双钱高速公路土建施工SQTJ1标段整个项目交工完成后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97 %,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3%),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价的5%,以保函形式。
质量保证金:本合同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 3 %,保修期满且业主向工程承包人退还质保金后1个月内,在扣除因分包人维修不及时工程承包人自主维修或委托第三方所发生的费用、因维修不及时及质量缺陷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后向分包人无息支付。若因业主逾期向工程承包人返还质保金而造成工程承包人无法及时向分包人支付的,工程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建立工资专用帐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工资专用帐户为双方各缴存合同总价 / %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从结算中扣除 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至工资专用帐户,待项目完工劳务分包人签署退场承诺书后未欠付农名工工资的,且业主向工程承包人退还农保金后1个月内,向劳务分包人无息返还。
24个月,**双钱高速公路土建施工SQTJ1标段项目验收合格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
本项目起点位于**区双槐镇与G85渝广高速交叉接线,**一座双槐枢纽互通****服务区进行了整合)。起点桩号为K0+608.629,项目终点桩号为K4+155,路线总长3.546Km。
本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l00km/h,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6m,桥梁宽度25.5m (桥梁净宽23m ),分离式路基单幅宽度13.0m,分离式桥梁宽度12.5m,全线实行全封闭。
本项目包含双槐枢纽互通立交1座;双槐互通主线1号桥344.5m/座;双槐互通主线2号桥97m/座;E匝道桥517m/座;J匝道桥303.5m/座;渠江特大桥1740m/座,其主桥上部结构采用(126+240+126)m 连续刚构;车行**52m/座;涵洞及通道17座。
详见附件,报价固化清单。
分值构成 | 得分 | 备注 |
报价得分 | 92 | |
信誉得分 | 5 | |
业绩得分 | 3 |
(1)比价办法:综合评分法
基准价:所有参与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下浮2%为基准价。(具体下浮比例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得分(保留2位小数):
若报价≥基准价,得分=92-(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1.5
若报价<基准价,得分=92-(基准价-报价)/基准价*100*1
(2)信誉得分:被**北新****公司信用评价为优秀供应商得5分、A级供应商得4分(评分90分及以上但还达不到优秀条件)、B级供应商(评分80分-89分)得3分,C级供应商(评分70分-79分)得2分、D级级供应商(评分60分-69分)得1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为0分。
(3)**业绩: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2月1日-至今)承建过**北新****公司相关项目的(不含临时工程,以合同协议书中的工作内容为准),每提供一份承包合同加1分,最多得3分。
请仔细核对报价清单,现场报价后我方将对报价清单进行核对,若发现清单与我方下发的格式不一致,或数量乘以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情况,我方将按总价修正单价,如拒绝则视为放弃本次询价。
附件:固化报价清单
****(公章)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