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受****委托,****对**区大杨产业园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调查工作。2021年9月18日现场踏勘****公司正在拆除,夹塘厂房是空地,****公司厂房正常使用;2024年1月20日现场踏勘,国文彩印和夹塘厂房是空地,****公司厂房闲置。该地块位于**市**区大杨产业园,地块中心坐标分别为:东经117.21191°,北纬31.91002°地块总面积为72932.45m2(约109.40亩)。
初步确定了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采样点位,****公司因搬迁补偿资金未到位地块内未完全停产,本次调查分为两次采样,2021年9月18日进入地块对****公司和夹塘厂房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土壤委托**斯坦****公司进行检测,2023年底****公司停产,2024年1月25日进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土壤样品委托******公司检进行检测。根据前期的工作以及监测结果编制了《**区大杨产业园3-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司因搬迁补偿资金未到位地块内未完全停产,本次调查分为两次采样,2021年9月18日进入地块对****公司和夹塘厂房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土壤委托**斯坦****公司进行检测,2023年底****公司停产,2024年1月25日进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土壤样品委托******公司检进行检测。两次采样共采集73个土壤样品和8个平行样,3个地下水样品和1个平行样。土壤分析测试了45项基本项、石油烃、多氯联苯和pH值共48项。地下水样品分析测试了(GB/T14848-2017)中常规指标37项,镍等非常规指标8项,以及石油类1项共46项。
本项目地块的未来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0804),本次调查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标准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值为筛选值进行评价。
经过评价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检测结果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中45基本项、pH、石油烃(C10-C40)和多氯联苯共48项因子。检出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铜、镍、砷、汞、镉、铅)和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等各检测指标浓度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通过分析送检的3个地下水样品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低于可接受水平,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