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竹工卡县尼玛江热乡帮达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333777 | 建设单位法人:洛桑加央 |
张刚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县**江热乡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江热乡帮达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江热乡邦达村 |
经度:91.89967,91.86516 纬度: 30.05083,30.0203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9 |
拉环评审〔2023〕1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69.57 |
10.8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33377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征程环保****公司 |
****0091MAB02CJ1XX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4-07-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次设计工程**钢筋混凝土干渠一条2757m(0.8*0.8)m,山洪渡槽2座,钢管渡槽1座,过路涵管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设计工程**钢筋混凝土干渠一条2757m(0.8*0.8)m,山洪渡槽2座,钢管渡槽1座,过路涵管1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设置沉淀池1个,容积2立方米,沉淀池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防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0-7厘米/秒),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施工段结束后对沉淀池清掏、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周边林草地或农田施肥。施工结束后通过清掏、生石灰、消毒剂等方式对旱厕进行消毒回填。运营期,定期进行水量监控,设置水量,在项目区灌溉饱和后,及时关闭进水闸;定期检查维修取水口进水闸、启闭机等设备,保证取水口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使渠道沿线居民依法保护渠道水质。禁止废水、污水排入渠道,严禁在渠道内乱扔垃圾;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为掌握水质状况及制定环保政策提供依据以保证灌溉用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保护,做好渠道防渗工作,减少水流下渗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及清运,施工场地、物料堆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遮盖、围挡或清扫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日常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规范收集后,定期清理到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产生的弃方就地、就近分散、摊平在渠道两侧,不外弃。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标准。5.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禁止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基坑附近,防止被雨水冲入基坑污染地下水质:禁止向基坑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物,避免施工行为不当而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治施工机械漏油,进入基坑,污染地下水;旱厕、沉淀池需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拆除,并填埋处置。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植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砼拌合站、物料堆场堆放的物料和设备等,并对施工场地区域进行平整,并播撒当地常见植被的草籽,加强养护;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运营期加强巡回检查;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以减少农田灌溉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7.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实施日常环境管理报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建设单位应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加强机械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设置沉淀池1个,容积2立方米,沉淀池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防渗等级P6,渗透系数K≤10-7厘米/秒),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酒水降尘。施工段结束后对沉淀池清掏、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周边林草地或农田施肥。施工结束后通过清掏、生石灰、消毒剂等方式对旱厕进行消毒回填。运营期,定期进行水量监控,设置水量,在项目区灌溉饱和后,及时关闭进水闸;定期检查维修取水口进水闸、启闭机等设备,保证取水口设备正常运行:加强水政及环保法规宣传教育,使渠道沿线居民依法保护渠道水质。禁止废水、污水排入渠道,严禁在渠道内乱扔垃圾;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为掌握水质状况及制定环保政策提供依据以保证灌溉用水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保护,做好渠道防渗工作,减少水流下渗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采取湿法作业,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及清运,施工场地、物料堆场、运输道路等采取洒水、遮盖、围挡或清扫等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日常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规范收集后,定期清理到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产生的弃方就地、就近分散、摊平在渠道两侧,不外弃。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标准。5.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禁止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基坑附近,防止被雨水冲入基坑污染地下水质:禁止向基坑丢弃生产、生活垃圾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废弃物,避免施工行为不当而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防治施工机械漏油,进入基坑,污染地下水;旱厕、沉淀池需采用混凝土防渗,施工结束后对其进行拆除,并填埋处置。6.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植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砼拌合站、物料堆场堆放的物料和设备等,并对施工场地区域进行平整,并播撒当地常见植被的草籽,加强养护;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运营期加强巡回检查;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以减少农田灌溉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7.严格落实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实施日常环境管理报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分区防渗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建设单位应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加强机械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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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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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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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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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植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砼拌合站、物料堆场堆放的物料和设备等,并对施工场地区域进行平整,并播撒当地常见植被的草籽,加强养护;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运营期加强巡回检查;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以减少农田灌溉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植物**保护的宣传工作,要求施工队伍有组织、有计划地施工,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红线进行施工,尽可能减少对现有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沉淀池等设施进行拆除,并清理砼拌合站、物料堆场堆放的物料和设备等,并对施工场地区域进行平整,并播撒当地常见植被的草籽,加强养护;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开挖范围;对工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区域进行防治。运营期加强巡回检查;对灌区的农业技术指导,合理利用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禁止使用剧毒农药,以减少农田灌溉水渗入地下对地下水水质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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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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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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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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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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