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4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技术赛项” 承办耗材采购
三、比选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商务中心B区6002室
比选成交金额: 26892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2024年**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技术赛项” 承办耗材,海康工业相机(MV-CU120-10GC)、威镇工业相机镜头(WZ-MF1228-10M/12mm、WZ-MF1628-10M/25mm)、科麦工业视觉检测光源(KM-2BRD36030-W-24161红光)等,详见比选文件采购需求。
五、比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比选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学校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比选项目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联系方式。
1.比选人信息
名 称: ****
项目联系人: 程老师
地 址: **市梅山中路56号
联系方式: 155****1203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