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7611线**至**(**境)高 速公路ZCB4总包部TJ17标第五批次56# 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 | ||||||||||||||||||
时间:2025年01月02日 | ||||||||||||||||||
凉临地批〔2024〕42号 **** 关于G7611线**至**(**境)高 速公路ZCB4总包部TJ17标第五批次56# 弃土场临时用地项目临时使用土地的批复 ****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 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 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省自然** 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 资规〔2022〕3号)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县长柏镇故支村1 组、8组集体土地4.6346公顷(其中耕地0.786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7858公顷)作弃土场,临时使用土地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0日止。 二、应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 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挖砂采石,不得转让、 出租、抵押临时用地,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 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照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做好临时用地补偿工 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若因征地补偿等原因产 生的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 一律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四、临时用地批准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土地,你单位必 须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复垦义务,经 县级自然**部门验收合格后退回原土地耕作人。 五、项目在施工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地质灾害评估 报告》的建议措施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 、请用地单位取得该批复后,在20个工作日内携带 相关资料(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表以及勘测定界、土地利用现状照片等材料)到相关县(市) 自然**局和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临时用地上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工作,******局应加强临时用地的监 管。 附件:项目各地块临时用地占地情况表 ****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项目各地块临时用地占地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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