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专项诉讼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经(2024年第13次)总办会)】批准,资金来源自有资金,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采购内容:龙兴集团拟聘请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追偿1100余万款项,案件预计由****法院管辖,服务内容包括立案、一审、二审(如有)、执行(如有),律师需要配合参与案件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具诉讼方案供采购人决策等内容,采购人不承担差旅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如采购人决定提起诉讼,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达成后,服务内容涵盖整个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费用支付以合同金额30%作为基础代理费支付,剩下70%代理费以执行回款情况作为支付基础,按追偿比例支付。
2.2 项目编号:****
2.3 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完全终结(包括一审、二审(如有)完全终结、执行完全终结)为止。
2.5 服务地点: **市、**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事务所,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供应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具有丰富的债权债务纠纷有关的案件代理经验,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证书年检合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2年1月2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8日8时3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大道245****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9日8时3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1月9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9日9时3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7.3竞价时间:2025年1月9日 9时30分至2025年1月9日10时3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区华山路10号万达三号商务楼
邮 编: 150036
联 系 人: 刘沣霄
电 话: 155****0660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监督检查室
地 址: **省**市**区华山路10号万达三号商务楼
邮 编: 150036
联 系 人: 张洲浩
电 话: 0451-****8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