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万吨机制砂工程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万吨机制砂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屈子祠镇范家园村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在屈子祠镇范家园村建设年产50万吨机制砂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于2024年1****环境局**分局《****年产50万吨机制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岳汨环评〔2024〕002号)。现因项目建设过程**辅材料、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调整,涉及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环评文件及批复即日起不再执行。本项目主要是以花岗岩矿开采企业的矿山废石料、河道鹅卵石、工程废弃料等为原材料,通过预洗、给料、破碎、制砂、筛分、洗砂、脱水、色选等工序制成机制砂产品(5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47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一并经沉淀池+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污泥压滤废水经浓缩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用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地施肥浇灌,不外排。本项目采取厂房硬化防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物料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和定期喷雾等措施降尘抑尘,运输车辆及时清洗并限速行驶、运输物料覆盖防遗撒、厂内运输道路硬化并实时洒水清扫,物料先喷雾增湿再装卸。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作业;破碎、制砂、筛分、洗砂等工序均采用湿法工艺,地面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生产车间封闭作业,昼间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进一步加强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禁止使用无合法来源的原材料,禁止私采滥挖土砂石等矿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全面落实抑尘、降尘措施,减少粉尘(扬尘)排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如你公司在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