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现因工作需要,为保证公平公开公正,加强内部自我约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廉洁高效,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公开择优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单位的****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专家评审劳务费按川财规【2023】6号文件计取由业主支付。
6、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根据业主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程序完成本项目所需全过程代理招标;
(2****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完成需求论证;(资格要求及参数由采购人提供)。
(3****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4)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5)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6)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7)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8)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9)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10****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1)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2)负责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3)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4)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政府采购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招标代理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提供截图加盖鲜章)
2、信誉要求:****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企业查询截图)
3、具有独立规范的开、评标场所,评****小组使用的独立卫生间。****公司门头监控设备等图片、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评审场地影像图片加盖供应商鲜章)。
4、具备****政府采购业务评审所必需的设备。(一体化电子评标电脑3台)
5、拥有不少于5****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招标从业人员执业印****公司人员网页截图证明资料并加盖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执业印章,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6、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三、参加竞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按照公告附件内容填写并加盖单位鲜章
后,扫描发送至QQ邮箱****@qq.com。(原件递交资料时提供,不提供视为报名无效。)
3.获取文件:投标供应商报名后,竞选文件由采购人发送至其报名时使用的QQ邮箱。
4.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完整密封)为**时间2025年01月08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党建办。
2、逾期未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在同一网址公示)。
七、中选结果公示与中选通知书发放
中选结果在**市公共**交易网公示1个工作日,中选人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领取中选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履约
1.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后必须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定向联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办公室对接项目,按照要求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单独提供承若函)
九、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投标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或聘请具有财库专家资格证的专家对各投标人的竞选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按《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选人。若评审分相同,由采购人实地考察择优确定中选人。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第十九条规定及广市财采【2021】865号文择优选择代理机构的指导意见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189****0182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136****7376
2025年1月02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负责,**市公共**交易网仅提供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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