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某部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某部文化长廊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文化长廊一座,面积约459平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88.8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广告墙、灯箱、金属结构工程、地面铺装及其他装饰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等为准。
2.5 工期要求:收到书面开工令后80个日历天内完工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时间,下同)起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2025 年 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 2025 年 1 月 7 日 18 时 00 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发布澄清或修改。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交易中心(**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 地 址:**市**区两路口**线大厦B座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153****1059 电 话:191****6426
2025 年 1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