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
电话:****228
通讯地址:**市益津中路120****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箱项目 | **省**市**市堂二里镇义合庄村村北 | **** | ******公司 | 本项目租赁现有土地面积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12m)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库房(层高12m)建筑10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高速水墨印刷分压切角开槽机、高速水墨即刷分压切角开槽模切机、高速水墨印刷模切机、半自动钉箱机、实用型全自动钉箱机等设备7台(套)。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4000万平方米纸箱。 | 营运期: (1)废气: ①印刷工序废气:采取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加强管理,提高收集效率。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其他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少,且水质简单,直接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 生产设备噪声:采取设备置于车间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纸板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包装统一收集后外售。 ②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水性墨桶,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2 | 廊****公司电动自行车配件研发项目 | **省**市**市扬芬港镇张家堡村村南(码杨路西侧) | 廊****公司 | ******公司 |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3900m2。项目购置电脑、切割机、二氧焊机、注塑机、喷涂流水线、电泳流水线、烤漆流水线等设备共计56台(套)。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电动自行车配件9万套。 | 营运期: (1)废气: ①焊接、切边打磨、喷塑工序废气: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 ②除锈工序废气:经侧吸集气罩收集后经耐酸风机引风送至1套碱液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③调漆、喷漆、电泳、注塑、烘干固化、电热烤干工序废气及燃烧机烟气:喷漆间密闭作业,漆雾采取纸盒过滤器进行处理,然后进入到吸附脱附燃烧装置,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排放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SO2、NOX、格林曼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表2中**炉窑标准要求,同时参照执行《**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廊环[2020]29号)文件要求。 ④厂界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⑤厂区内无组织废气:车间密闭。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①生活污水: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②设备冷却用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采用“调节+中和沉淀+气浮+SBR生化+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5m3/d),回用于水洗工序。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 (3)噪声: 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厂房,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金属下脚料、废焊材、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除尘灰,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检验不合格品,经收集后返回预处理工段再利用;本项目喷室自带滤芯粉末回收系统回收塑粉,全部回用于生产。 ②危险废物:废漆渣、废硫酸、废除油剂、废纸盒、废水性漆桶、废硫酸桶、废除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泥饼,暂存危废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3 | **市****公司特色****基地项目 | **市胜芳镇胜大路东侧**街 | **市****公司 | ******公司 | 占地面积806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5栋建筑面积49300平方米,1栋3层办公楼2500平方米,1栋3层住宿楼1000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购置车床、打磨机、雕刻机、钻孔机、抛光机、德国豪迈纵横锯、镂铣机、台锯等设备共479台(套)。 |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扬尘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①施工期废气全防治。 ②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 ③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混凝土硬化,严禁使用软质材料铺设。 ④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遇有4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材料切割、金属焊接、喷涂或其他有可能产生扬尘的作业。 ⑤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⑥施工现场地基挖掘产生的弃土应及时用于厂区平整,并压实;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⑦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雾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⑧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严禁车体带泥上路;材料运输中要采取遮盖措施或利用密闭性运输车,运输车辆行驶路线要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车速。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程度,能够满足**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 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项目施工场地内建设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消毒、清理用于农肥,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相对较为清洁,泼洒于施工场地进行抑尘,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②施工工地:施工过程用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路面及土方喷水等,设置1座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其中设备冲洗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溢流水仅含有少量的泥砂,不含其它杂质,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外排,评价要求必须做好临时污水收集池的防渗工程,亦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③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本评价要求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并设置雨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 (3)噪声: ①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环境影响审批表》,严格按环保部门要求施工。 ②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如: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气动机械;施工 ****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定期保养和维护,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技能,规范操作。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需外,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期间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限值》(GB12523-2011)要求。 ④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建设施工将强噪声设备安排在施工现场距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较远处。强噪声设备至敏感点距离应大于100m,对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采取入棚操作、建筑物隔声措施。在距敏感点100m内施工作业时,采取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 ⑤在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居民区等敏感点较近的建筑物外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 ⑥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在主干道,车辆出入应低速、禁鸣,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⑦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监管,施工企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 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及时沟通,取得公众的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4)固体废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开挖土地产生的土方、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弃土外运,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场处理。 营运期: (1)废气: ①开料、铣型、齐边精裁、钻孔工序:工位上方均安装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通过密闭管道送入5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5)。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要求。 ②封边工序废气:封边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均通过两级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DA010)。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家具制造业工业标准要求。 ③切割、焊接、打磨加工工序废气:在切割、焊接、打磨加工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均通过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5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11-DA015)。 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二级标准要求。 ④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 ⑤车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其他企业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霸****处理厂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生产设备和风机噪声: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采用软管连接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不合格品、废板材、废皮料、废金属料、金属除尘灰、木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分别集中收集于密闭塑料桶或托盘内,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③生活垃圾、焊渣、废布袋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