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
2025-01-02
标题 |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5-01-02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5-01-07 |
一、项目概况 | |
**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检测、监理、施工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工程概况: 一标段:**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检测; 二标段:**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监理; 三标段:**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一期施工。 建设地点:**县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6.8万元; 二标段:34万元;三标段:约4600万元。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期:80日历天。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5、预算金额:一标段:6.8万元; 二标段:34万元;三标段:约46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类5个类别)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信誉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质量检测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所有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1-07 18:3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126.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5-01-23 09:00:00 | |
3、递交地点:**县壹号公馆33号楼一单元801。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01-23 09:00:00 | |
2、开标地点:**县壹号公馆33号楼一单元801。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陈科长 | |
联系电话:199****2877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 | |
地址:******柳青沂蒙路颐高**街1号楼A-1906室 | |
联系人:招标部 | |
联系电话:182****1713 | |
九、其他说明 |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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