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社区**市海****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整,租赁**省****社区**市海****公司已建空置厂房3号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完工后预计可****年产100吨注塑件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公司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区域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模具维修过程中磨床工序采用自带除尘器进行除尘,其他加工粉尘自然沉降;破碎工序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破碎房内自然沉降;注塑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异味通过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包装材料暂存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边角料破碎后再回用于生产,破碎搅拌粉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将会产生噪声,在采取隔声、吸声、距离衰减处理等措施,能有效地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 |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