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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省**县大湾****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省**县大湾****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县领导相关批示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意**省**县大湾****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0233-04-01-216525)。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基地建设:1.土地整理与改良约****000平方米;2.建设温室大棚约133340平方米,水肥一体化等滴灌系统约666000平方米;3.品种引进与选育约10项;4,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约7处;5.智慧农业,****农场约10个;6.建设标准厂房约8000平方米;7.****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停车场、充电站、光伏发电等,建设供排水约100公里、配电长度约30公里、产业道路约200公里、挡土墙护坡约30公里。
(二)完善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环节建设:1.建设仓储、冷链物流约10个约3000平方米、物流配送服务等;2.产业融合深加工生产线约6条;3.品牌创建与营销网络构建10项;4.质量追溯系统开发约3个;5.产品销售平台建设约10个;6.农贸市场、分拣中心等10个。
(三)农旅结合建设:1.农业园区规划设计;2.三产融合配套设施建设约8个;康养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约5个;3.智慧旅游平台搭建约8个。
三、建设地点: **市**县全域。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0000.00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上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五、请进一步落实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尽快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程序报批。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