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新产业园一期2024年-2026年综合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的****融新产业园一期2024年-2026年综合维修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现已落实。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开发区越溪街道南**路30号 所属地区:****开发区
(2)建设内容及规模:外墙一体板修补约8000平方米,外墙涂料修补约2000平方米,内墙涂料约5000平方米,地砖维修更换约200平方米,沥青路面维修约1000平方米,暮墙维修更换约200平方米,临时围墙搭建约150米,电力电缆安装约500米等。
(3)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1月18日-2026年12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日期为准,工期713个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0001 |
标段内容 | ****融新产业园一期2024年-2026年综合维修养护工程 |
合同估算价(元) | 748623.10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73760.79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6.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6.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6.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及以上单位。
6.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6.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以上情况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区建设工程项目****住建局招标办。
(四)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2021年12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厂区维修工程(**、改建、扩建项目除外),时间以2021年12月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注:需提供类似业绩中的中标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原件核查)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清单、预算等相关材料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300元,开标时现金缴纳,不予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14:30
开标地点:苏****开发区****中心**路18号二楼开标室(东侧电梯上2楼)
八、其它事项
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
3. 本项目按开标****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4.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东路555****广场1号楼10楼
联系人: 夏辉华 传真: 0512-****9780 电话:0512-****5977
2、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晓鸣 联系电话:****5372
十、本项目公告期:2025年1月2 日起至2025年1月9日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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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